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祥芝中心渔港渔船机械维护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祥芝中心渔港渔船机械维护配套工程
二、建设地点:石狮市祥芝镇东北部、祥芝中心渔港西侧海域
三、建设单位:福建辉熊船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祥芝中心渔港渔船机械维护配套工程选址于石狮市祥芝镇东北部、祥芝中心渔港西侧海域,由福建辉熊船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拟新建一座渔船机械维护码头,码头长 196.7m,设渔船维护泊位3个。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船舶工业用海”,用海方式包括建设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用海总面积0.9640 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面积0.2325公顷(利用港区 2002年前形成的事实填海,该部分填海已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4330 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2985 公顷。码头建成后主要对祥芝中心渔港渔船机械进行维护,预计年维护渔船约100艘。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船舶废水收集上岸处理,无污水排海;到港维护渔船不在码头排压舱水、无需洗舱,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码头不建设办公生活设施,工作人员主要依托辉熊船业公司现有职工和周边其他维修厂员工,项目无新增职工,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
废气主要来源于厂家维修后的渔船机械焊接过程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焊机配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
优先选用高效低噪设备,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机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空压机等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规范进行收集、暂存、运输,并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5.环境风险影响:
制订船舶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处置演练。与石狮市海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应急防污治污合作协议书”,在联防合作框架协议下共同成立组织机构、应急队伍,建设单位在配备部分应急物资的基础上同时租赁海达公司溢油应急处置船、溢油应急设备、物资等。海达公司距离码头直线海域约5.3公里,可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
七、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5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环评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16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期在项目码头入口及祥农村、祥芝镇政府张贴公告;2024年12月20日、23日在《海峡都市报》进行登报公示。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3051218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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