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蓝星安迪苏泉州固蛋配套年产40万吨硫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蓝星安迪苏泉州固蛋配套年产40万吨硫酸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套年产40万吨硫酸生产装置,一套处理量为160万吨/年的溶剂再生装置,硫酸罐区及装卸站、脱盐水站、一套高架火炬系统以及项目配套的储运工程、厂内管线、环保工程等,其他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依托厂内固体蛋氨酸项目。项目组成、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硫酸装置废水单独收集至硫酸装置污水池,经酸碱中和预处理达标后,单独管道进入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废水经管道收集送蛋氨酸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企业自身污水回用率应达到40%以上。硫酸装置污水池出口设置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指标包括流量、pH、COD、氨氮。硫酸装置废水排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其他废水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2、大气:
焚烧炉废气设置低氮燃烧器,焚烧炉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进入焚硫炉,焚硫炉烟气经“双氧水脱硫+电除雾”处理后,通过6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硫炉装置尾气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指标包括废气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中二氧化硫、硫酸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6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7要求,氮氧化物参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特别排放限值中“酸性气回收装置和烷基化废酸再生”进行控制。
项目建设一座可拆式高架火炬,主要处理厂区内蛋氨酸装置开停车及事故工况下排放废气,不得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火炬系统宜采用噪声低、助燃气耗量小、无烟燃烧马赫数高的火炬头,无烟燃烧能力应大于等于开工、停工排放量的最大值。加强火炬运行管理,在任何时候,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物质进入火炬都应能点燃并充分燃烧,火炬系统应安装流量计对气体流量进行连续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加强对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管控和治理,将涉及恶臭物质的装置尽可能远离周边村庄,选用密封性好的阀门、设备,提高设备和管道系统的气密性等级,定期对项目的设备管阀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切实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企业边界二氧化硫、硫酸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8限值。
噪声:
合理布局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分别依托固体蛋氨酸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堆场贮存。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鉴别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5、土壤及地下水:
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涉及酸类物质的设施应采取耐酸砖等防腐蚀措施,地下罐、地下槽等所在区域应严格落实相应的防渗设计要求。规范设置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点,并按监测要求开展监测,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
6、环境风险: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项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装置区设置围堰、罐区设置防火堤,围堰、防火堤应进行防腐处理。事故废水依托厂内固体蛋氨酸项目的2座事故应急池收集,结合硫酸强腐蚀特性特点,完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酸性物质泄漏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可有效收集进入事故应急池。你公司应主动衔接泉惠石化园区管委会加快园区应急管网建设,实现厂内事故应急池与园区公共应急池间的硬管互联互通。溶剂再生装置、硫酸装置等应按规范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在厂界主导风向下风向(即厂界东侧、南侧)设置硫化氢监测点位,并做好与泉惠石化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
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区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并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投产前应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在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于 2025年3月6日在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网络征求意见稿公示,且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分别于3月7日和3月12日两次在《海峡导报》上进行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邮编:362000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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