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南安城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南安城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溪美街道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城西110kV变电站,本期主变规模2×50MVA,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8回,无功补偿装置2×(4+5)Mvar,新建1座有效容积25m3的事故油池。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等,在严格控制生产用水量的基础上,一般采用修筑临时沉淀池的方法进行处理,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及洗涤废水等,利用施工项目内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置,定期清掏,不外排。
2、大气环境
变电站施工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为有变电站基础开挖及回填、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输电线路塔基及电缆通道开挖、回填将破坏原施工作业面的土壤结构,干燥天气尤其是大风条件下很容易造成扬尘,可能对周围50m以内的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但施工扬尘的影响是短时间的,在土建工程结束后即可恢复。此外,在建设期间,大件设备及其他设备材料的运输,可能会使所经道路产生扬尘问题,但该扬尘问题只是暂时的和流动的,当建设期结束,影响也会消失。对施工场地及周边道路的施工扬尘采取了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较小。
3、电磁环境
本项目城西110kV变电站为户内布置,新建输电线路采用电缆+架空方式,新建110kV架空线路两侧10m范围无环境敏感目标。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50Hz频率下,环境中工频电场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4、声环境
在施工期的场地平整、挖土填方、钢结构及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较高的噪声。架空输电线路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建材料运输、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及导线架设等几个方面,主要噪声源为基础开挖过程中的钻孔机、架线过程中各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本工程沿线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材料运输采用汽车和人力运输相结合的运输方案。根据输电线路塔基施工特点,各施工点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单塔累计施工时间一般在2个月以内,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施工作业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
新建电缆沟较短,仅0.1km,电缆线路施工作业时间较短,影响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输电线路的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5、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弃土弃渣、施工建筑垃圾及拆除的跳线串。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施工项目部内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输至指定堆放地点。
变电站开挖多余土方由相关单位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新建电缆沟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的土石方在周围进行平整,不能回填的由相关单位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架空线路开挖土方在塔基周围进行平整,无弃方。
本工程需拆除跳线串3串,拆除的跳线串收集后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综合业务窗口(生态环境局)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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