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奎壁(山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更))
时间:2025-04-22 15:40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奎壁(山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更)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4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奎壁(山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更)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后龙镇、前黄镇、山腰街道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新建双回110kV输电线路,采用电缆、架空混合建设,起于已建凤阳220kV变电站,止于拟建奎壁(山腰)110kV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5.85km,其中架空段路径5.3km、电缆路径段0.55km。项目总投资34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生态环境:

施工期:项目施工避开雨季;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通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选用周边空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不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

2、电磁环境: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不产生电磁环境影响。

运营期:通过模式预测分析及定性分析,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本工程建成运行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和施工,线路临近居民区时应采取高跨设计,跨越居民住宅时,线路与屋顶距离不得小于7m,并保证导线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避免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运营期做好设备维护,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点。通过采取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对沿线敏感点进行绕行等措施,以降低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结合声环境影响定性分析及类比分析结果,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线路沿线噪声环境能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4、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本工程规模较小,施工人员较少,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工地废水经汇集沉淀后回用施工或者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日常无废水产生。

5、大气环境:

施工期:项目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运输车辆限速、定期洒水、裸露材料及时苫盖、禁止就地焚烧垃圾等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将进一步降低扬尘和废气浓度,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扬尘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

运营期:线路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环境风险产生。

7、固体废物:项目采取施工土石方及时回填、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场所消纳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七、公众参与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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