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24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德化县城区紫洋工业园至政永高速德化东互通市政道路提级改造项目)
时间:2025-03-24 11:32 来源:德化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德化县城区紫洋工业园至政永高速德化东互通市政道路提级改造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城区紫洋工业园至政永高速德化东互通市政道路提级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雷峰镇蕉溪村、朱紫村。

三、建设单位:德化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德化县雷峰镇蕉溪村、朱紫村,项目起点顺接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G355项目终点,终止于原蕉溪小学,主线路全长2.057千米,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为双向四车道两条互通城市立交匝道长1.733千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为单向两车道;主线桥梁214米/2座,匝道桥梁988.4米/3座等。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环境:

项目不设弃渣场,临时表土堆场周围应设置截排水沟。施工场地应因地制宜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禁止排入周边水体。桥梁建设应优化施工安排,选择在枯水期河床裸露条件下施工,涉水桥墩建设应采用围堰并设置泥浆池,钻渣、泥浆废水及围堰泥沙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

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沥青、水泥拌合站。项目应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避免运输过程发生撒漏,应加强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道路运输扬尘的产生;粉状建筑材料应堆放于仓库内或覆盖防尘布,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3、噪声环境:

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期噪声和振动的控制,应优化施工场地平面布置,高噪声作业区、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远离居民点;施工场界应做围挡措施,在靠近居民点一侧,安装声屏障。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午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应做好隔音降噪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禁固体废物排入附近水体。表层土应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及道路景观绿化;项目余方运至德化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进行回填综合利用,禁止随意丢弃。

5、生态环境:

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杜绝野蛮施工;严格控制临近生态公益林线路段施工边界,严禁在公益林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占地、乱丢垃圾、排放施工废水等;剥离表土层集中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及裸露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七、公众参与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3592032

地址:德化县东埔路政服务中心六楼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6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5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