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氢气管输石化园区项目)
时间:2024-09-20 15:03 来源:泉港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氢气管输石化园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920-9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氢气管输石化园区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沿联合石化厂区管廊至火炬山公司厂界东北围墙外1m处

三、建设单位: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管道从福建联合石化厂区内IGCC装置西北角4300系统管廊为起点,沿联合石化厂区管廊至火炬山公司厂界外1m处,管线全长2800m,管廊架均依托现有,设计氢气输送规模1.0万t/a。项目员工由福建联合石化内部调剂,不新增定员,年运行时间8400小时,日工作24小时。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施工期:项目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挂牌保护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运营期:项目均在现有管廊架上敷设,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使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限值内,防止噪声扰民。

运营期:项目正常运营后,基本无噪声产生。

3、水环境:

施工期:管道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管道试压废水通过槽车转运至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

运营期:项目正常运营后,无生产废水产生。

4、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过程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设备尾气等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施工期间采用塑料编织布对料堆进行覆盖,工地实施半封闭隔离施工,并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降低车辆尾气影响。

运营期:项目正常运营后,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氢气,存在于管道中。新增管线沿联合石化厂区现有管廊至火炬山公司厂界外1m处,全长2800m。项目管输氢气发生泄漏时,均以气体形式进入大气,基本不会形成液态物质外流,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但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会发生爆炸。当管输物质发生泄漏并引发火灾爆炸时,消防灭火过程会产生消防废水,消防废水依托福建联合石化事故废水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和处理。项目管道架空敷设,全段不设置仪表阀门。在物料输出端和接收端设置中控系统和紧急切断阀、流量计、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安全防控仪表设施,一旦发生泄漏易被发现,依托管道两端的中控系统切断,同时依托和完善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制定的风险防范执行制度,加强管线的日常巡检,加强与管输化学品关联企业及周边企业联防联控。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