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宅内(晋磁)~后坑220千伏线路工程)
时间:2024-07-11 15:39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宅内(晋磁)~后坑220千伏线路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7月11日-7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宅内(晋磁)~后坑220千伏线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磁灶镇。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宅内(晋磁)~后坑220千伏线路位于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磁灶镇,新建线路全长11.23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11km、双回电缆线路0.23km;扩建后坑220千伏变电站220kV间隔2个。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环境:

线路塔基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电磁环境:

运营期输电线路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在通过耕地、道路等场地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生态环境: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控制地表植被破坏;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做好表土层收集及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功能及植被恢复。

4、大气环境:

塔基施工及临时场地施工采取遮盖、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5、噪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将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源强。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

6、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七、公众参与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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