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后埔片区改造——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通海大道南段市政道路工程))
时间:2024-07-02 14:29 来源:丰泽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后埔片区改造——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通海大道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后埔片区改造——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通海大道南段市政道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佳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新建通海大道(经八路)南段起于现状丰海路,路线由南向北延伸,终于现状东海大街,道路全长1.059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基宽度50m,设计速度50km/h,配套建设给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路灯、交通信号等市政管线工程。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场区设置洗车平台及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运输车辆扬尘及堆场扬尘)、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配备专门的洒水设备或洒水车,在晴天适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施工场地边界及沿线敏感路段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设置彩钢板连续围挡;物料运输车辆应密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车轮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加强土石方堆放场的管理。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运行噪声。

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等相应降噪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沿线拆迁及道路建设过程产生的工程弃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工程临时开挖土石方暂存于临时堆土场,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并压实;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

七、公众参与情况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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