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7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工程)
时间:2024-06-27 17:24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6月27日-7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三、建设单位:晋江市坊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泉州市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占地面积29067m2,拟建2条400t/d的焚烧生产线(循环流化床焚烧炉),配1台6MW和1台1MW的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处理车间、综合楼、污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处理规模为1200t/d,其中含水率80%污泥600t/d(经干化处理后含水率为40%,污泥量为200t/d,来自晋江市和石狮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含水率55%污泥300t/d(确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自晋江市和石狮市纺织、印染、造纸行业的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一般固废300t/d(主要为服装的布料边角料、废弃纺织材料及来自园林绿化的废木材等)。污泥及固废处理工艺为“干化+焚烧”,焚烧余热用于供热及余热发电。项目于2023年7月17日取得泉州市发改委的核准批复(编号:泉发改审〔2023〕43号),总投资100940.38万元。具体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和工艺等以报告书及我局批复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地表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项目工业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污水、化水制备系统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水①污泥脱水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和初期雨污水经新建的规模1200t/d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调节池+A/O生化池+MBR生化处理系统”工艺,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②化水制备系统排水在中和池调整达到pH=6-9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输送到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单独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

项目的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炉焚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储运设施废气等。①焚烧炉烟气经“炉内脱硫+SNCR脱硝+静电除尘+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烟气再热+SCR”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通过80m双管集束烟囱高空排放;焚烧废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表5中相应标准,其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从严执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超低排放限值;参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3.8mg/m3内。②消石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粉尘仓、固废破碎等设施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共计7根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③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由除臭风机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尾气符合《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规定限值(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标)。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汽轮发电机组、安全阀、排气管、空压机、送风机、引风机、冷却塔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方式降低噪声源强,根据环评结论,项目建成后昼夜间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炉渣、焚烧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废包装袋、废水处理站污泥、污泥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超滤膜、EDI模块等,炉渣外售建材公司综合利用,焚烧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废包装袋交由原厂回收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和污泥废包装袋由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废反渗透膜、超滤膜、EDI模块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置。②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飞灰、除尘器废布袋、废机油、废岩棉、污泥接收仓事故除臭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配置面积为8.47m2的危废暂存间1间,200m3的飞灰仓1座,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318.613t/a,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③项目待鉴别废物为锅炉排灰和静电除尘器飞灰,暂存在600m3粉尘仓,未鉴别之前在厂区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

考虑发生事故时的最大排水量、消防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池的降雨量,本项目配备800m3的应急事故池。企业拟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七、公众参与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现场张贴,在报纸上刊登公示信息等方式,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来信、传真、电话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邮编:3620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