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司10万吨级码头新增货种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我司现已确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委托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今对本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泉州振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泰山石化仓储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的湄洲湾南岸港区。公司设计建设总容量为200×104m3的石化仓储设施,分三期实施。现状已建成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三期工程未建设。一期工程包括5000吨级石化码头及配套仓储项目,二期工程包括10万吨级码头及后方仓储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均已履行了环保手续,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有工程已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间、污染雨水池等环保设施及事故应急池、围油栏等风险防范设施。
为满足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内及周边企业低温丙烷、低温丁烷水运需求,我司拟在现有10万吨级码头新增丙烷、丁烷货种项目,维持码头吞吐量不变。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码头预留装卸臂基础新增2台DN400装卸臂;新增DN600和DN150管道各2根,每根长度约1910m;新建约110m混凝土钢桁架管廊;以及相应的消防、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装置。本新增货种项目工程总投资约387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泉州振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上西村;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595-87088107 ;邮箱: guoshifan@huaxinggas.vi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开单位:泉州振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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