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37件均已办结)
时间:2017-06-01 16:49 阅读人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6888

投诉人反映:5月12、13日南安市溪美镇大汾村山仔前后面的成功开发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晚上10点左右偷排污水,散发恶臭。21日晚上又开始偷排污水。 

泉州

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试压间产生的试压用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试压间不定时(1年约3~5次)采用泡沫灭火剂(200KG)进行性能试验,使用过的泡沫灭火剂通过消防泡沫罐罐体底下的排液口收集回用,现场未发现外排;生活污水经三化厕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南安市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前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同日,南安市卫计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到该公司周边进行采样监测,采样以排水口为中心,沿田间沟渠水流方向,由近及远采集水样,覆盖机井水、浅井水等饮用水类型,共7个样品,对所采水质样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常规指标中的铁、锰、铜、锌、汞、铅、铬(六价)、镉、铝、硝酸盐氮和非常规指标氨氮、参考指标中的亚硝酸盐氮进行检测,7份样品所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国家标准限值。2017年5月23日晚,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C厂区机加工正常生产,试压间未开展消防泡沫罐性能试验,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公司在验收通过之前擅自投入生产。 

 

2

688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好利来公司旁边变电站后面有家屠宰场(违章搭建),凌晨3点多杀猪噪声扰民,排泄物、血水、毛发等排到田里。

泉州

土壤、噪声

2017年5月23日,洛江区农水局、环保局、罗溪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屠宰点一般在凌晨作业,现场检查时已过屠宰作业时段,现场未发现废水。该屠宰点主要生产设备有屠猪铁架3个、燃柴土灶1座、待宰猪栏1座,废水经水沟管道排往化粪池,无其它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相关手续。 

属实

2017年5月23日,洛江区农水局、屠宰管理站组织捣毁该屠宰点燃柴土灶1座、待宰猪栏1座,拆除简易搭建约50㎡;同时发放《关于打击私屠乱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否则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3

6892

投诉人反映:5月6日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李*旺父子养猪几百头污染水源,现在还在养殖。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一场建有2个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一小集水池(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二场建有1个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并排入一集水坑(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后,通过管道用于浇灌蔬菜,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现场对一场沼气池外排废水进行采取水样,经监测,废水COD浓度为2100mg/L、NH3-N浓度为506mg/L,未能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排放标准(COD≤400 mg/ L,NH3-N≤80 mg/ L)。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养猪场私设排污口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南环保环告字(2017)189号),拟按照“四个配套”办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同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眉山乡政府对该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责令业主于2017年5月19日前完成清栏关闭。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眉山乡政府再次联合检查,该养猪场已出售生猪12头。5月13日,再次出售生猪29头。5月19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已逐步清栏,但因场内母猪最近分娩,刚出生的乳猪、仔猪短时间内无法清栏,场内生猪存栏量还有552头,其中:一场299头,二场253头。截至5月24日,该养猪场已出售生猪108头,其中母猪20头。
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卫计局、眉山乡政府到该养猪场周边进行采样监测,在养殖场下方选择2~3个点,并与另外一个山头的水源作为对照点,共5份样品,对所采水质样品进行检测,结果为:所有样品的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协助该养猪场联系生猪买主,确保该养猪场6月15日前清栏关闭到位,逾期将依法组织强制清栏、关闭拆除,防止复养。 

 

4

690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火车东站机务段,不明原因频繁鸣汽笛,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特别是半夜) 

泉州

噪声

2017年5月23日,丰泽区发展与改革局、城东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
(一)关于“不明原因频繁鸣汽笛”问题
漳泉肖铁路负责泉州港口到内陆的铁路货物运输,该路段道路等级低,运行速度较慢,目前仍采用国内不多的蒸汽机机头牵引和有缝钢轨作业,火车必须日间和夜间同时作业方可满足运输要求,属全天候运营机制。火车鸣笛作为列车运行和作业的命令指示,铁路部门对听觉(音响)信号有着严格、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59、360条规定,列车在会让、调车、警报等不同场所,为保证列车及调车作业安全和人身安全,必须鸣笛。
经与福州机务段沟通对接后,福州机务段反馈漳泉肖铁路市区段情况复杂,该段穿过中心市区居民区,沿线居民、车辆横穿铁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出于安全考虑和铁路行车规定要求,火车经过该路段需要鸣笛,不可避免会对周边产生干扰。火车按照铁路总公司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执行鸣汽笛的。
(二)关于“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特别是半夜)”问题
泉州火车东站机务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执行鸣汽笛,不可避免会对周边产生干扰。 

部分属实

丰泽区政府与南昌铁路局沟通协调,建议铁路部门改变传统的鸣笛联络作业方式,采用新型灯光光闪技术、低频低噪音等联络作业方式代替鸣笛、降低噪音。南昌铁路局表示尽量完善泉州市区段货运火车鸣笛管理办法,减少夜间作业及鸣笛,减少扰民事件发生。
丰泽区政府将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加快兴泉铁路的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3月16日全线开工,建设工期4.5年),项目建成后与漳泉肖铁路安溪坑头至惠安黄塘段置换,彻底解决市区段货运火车噪音问题。

 

5

6911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东石镇塔头孙(地名)与金泽村交界处的汉威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内部有电镀,散发臭味。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20日夜间,晋江市环保局、公安局、东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公司内一独立车间设有表面处理工序(化学镀镍),该工序现场未生产。晋江市环保局现场调查取证,依法查封车间电源、化学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并取水样送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镍污染因子严重超标(晋环监督监测水〔2017〕第286号)。
2017年5月23日,晋江市环保局、公安局、东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紧固件车间正在生产,独立车间电源封条未破损,表面处理工序(化学镀镍)未生产,现场未发现散发臭味的工序。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3日,晋江市环保局对晋江市汉威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问题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560号)。
(二)针对晋江市汉威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内独立车间表面处理工序(化学镀镍)镍污染因子严重超标问题,晋江市环保局已按涉嫌污染环境罪进行立案,现正抓紧按程序移送晋江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6

6916

投诉人反映:泉州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万家利洁具工贸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回收再利用,散发臭味,污水随意排放,24小时生产噪声扰民。

泉州

水、噪声

2017年5月13日、15日、16日,安溪县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从事塑料回收再利用,散发臭味”问题
该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P塑料、ABS塑料、POM塑料和热转印膜。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公司采用一体化注塑机进行注塑,形成塑料制品,其中部分水箱再采用热转印进行印花,经试水试压后形成产品,生产中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根据安溪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2月28日(安环检〔2017〕监20号)、5月15日(安环检〔2017〕监54号)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未超标排放。
(二)关于“污水随意排放”问题
该公司违规项目备案要求试水、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所需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公司未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现场检查未发现产生生产废水,雨水沟干净、清澈。
(三)关于“24小时生产噪声扰民”问题
该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为塑料次品、边角料破碎过程产生的声音及冷却塔、试水(试压)机、一体化注塑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声音。根据安溪县环境监测站5月13日(安环检〔2017〕监52号)、5月16日(安环检〔2017〕监58号)监测显示,该公司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未超标排放。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7

6927

投诉人反映:惠安县324国道海滨加油站对面惠港新城,有一石材厂,扬尘扰民。 

泉州

扬尘

2017年3月21日,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加工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万元(惠环保罚〔2017〕4号)。
2017年5月23日,惠安县环保局、螺城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点仍在生产,立即函告供电公司对其采取断电措施。
2017年5月25日,惠安县环保局、供电公司、螺城镇政府现场切断该加工点生产用电。

部分属实

惠安县环保局、螺城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对该石材加工点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其擅自恢复生产,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关闭。 

 

8

6930

投诉人反映:安溪县城厢镇内新宅乐康消毒配送中心,噪声、臭气扰民、污水直排问题。投诉后,该公司仍在经营(夜间)。 

泉州

水、大气、噪声

2017年5月20日,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门口放置3个存放餐厨废弃物的加盖垃圾桶,未见餐厨废弃物堆积,现场未有明显臭味;自动清洗消毒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噪音较小,人在生产线旁不影响正常交流,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因该中心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安溪县城厢镇政府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于当日协调供电公司切断生产用电。2017年5月23日晚,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城厢镇政府再次联合突击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走访周边工厂工人,均反映被投诉对象近期无生产迹象。

不属实

安溪县城厢镇政府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停产搬迁并清理环境。搬迁后,安溪县环保局将组织开展检查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9

694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五星消毒配送中心、星星消毒配送中心,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废水直排。

泉州

水、噪声

2017年5月20日,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湖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企业已于2017年5月17日起自行停产,现场大门紧闭,未发现生产迹象。当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头镇政府针对该企业存在注册经验场所和实际经营场所不一致的问题,责令其停产搬迁。5月23日晚,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湖头镇政府再次联合突击检查,未发现生产。 

不属实

安溪县城厢镇政府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停产搬迁并清理环境,同时协调供电公司切断生产用电,防止擅自恢复生产。搬迁后,安溪县环保局将组织开展检查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0

695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南霞美村,联兴反光厂,排放黑烟和刺鼻废气。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7日、19日,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热压机和热复合压花机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晋江市环保局于5月18日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有机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闽科瑞〔2017〕第05171号)显示非甲烷总烃1.8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废气达标排放。
2017年5月23日,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再次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未设置锅炉,无排放黑烟迹象。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利用夜间、节假日开展错时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1

6955

投诉人反映:安溪县城乡镇员宅村内新宅,乐康餐具配送公司废水直排,臭气熏天,蚊蝇漫天。诉求:依法查处。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20日,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门口放置3个存放餐厨废弃物的加盖垃圾桶,未见餐厨废弃物堆积,未发现明显臭味;自动清洗消毒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噪音较小,人在生产线旁不影响正常交流,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因该企业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安溪县城厢镇政府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于当日协调供电公司切断生产用电。2017年5月23日晚,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城厢镇政府再次联合突击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走访周边工厂工人,均反映被投诉对象近期无生产迹象。 

不属实

安溪县城厢镇政府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停产搬迁并清理环境。搬迁后,安溪县环保局将组织开展检查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2

6969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水头镇朴山村,劲达养猪场,存栏1000多头,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大气

2017年2月2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养殖,并处罚款8万元(南环保罚字〔2017〕32号)。2017年3月28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已自行拆除部分猪栏,但猪舍未完全拆除。4月7日,南安市水头镇政府联合供电公司对该公司切断生产用电,督促其全面清栏并拆除剩余猪栏猪舍。5月23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剩余猪栏猪舍尚未完全拆除,现场无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4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水头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清栏,并强制拆除所有猪舍。
(二)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水头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复养。 

 

13

698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经济开发区福茂工业园,艺洋泡沫制品有限公司,使用不明物品作为燃料,烟囱废气臭味刺鼻。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24日,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冷却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锅炉建设废气处理设施1套,废气经设施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公司锅炉燃料为煤炭,并非投诉人反映的“使用不明物品作为燃料”,因该公司现场未生产,无法对锅炉废气开展监测。 

部分属实

(一)因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负责人不在,南安市环保局未能制作检查、询问笔录,后续将会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该公司负责人到场接受调查处理。
(二)2017年5月24日,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令该公司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一旦发现其擅自投入生产,及时依法从重查处。 

 

14

6997

投诉人反映:1.泉州市安溪县凤冠山庄4号楼,电梯噪声扰民;2.湖头镇上田村第六组道路中间,有一猪舍(5头左右),粪便乱排。 

泉州

水、噪声

(一)关于“电梯噪声扰民”问题
2017年5月24日,安溪县市场监管管理局、环保局、凤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凤冠山庄4号楼共有3部电梯,机房设在顶楼,查阅该公司营业执照、电梯合格证、使用登记证、维保合同、保养记录等材料,电梯作业人员持证在岗,3部电梯均在合法使用期限内。现场乘坐、测试和走访住户、物管员,电梯使用过程虽会发出声音,但影响较小。
(二)关于“湖头镇上田村第六组道路中间,有一猪舍(5头左右),粪便乱排”问题
2017年5月24日,安溪县农茶局、环保局、湖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殖户早期利用房前空地搭盖猪舍,饲养商品菜猪2头,为农村零星散养户。猪舍位于乡村道路边,未超过其房角,后因乡村道路加宽,导致猪舍凸向路面,并非在道路中间。猪舍配建一个小储粪池收集粪污,未发现粪便乱排现象,但猪舍卫生较差。 

 部分属实

(一)安溪县市场监管管理局、环保局、凤城镇政府责成安溪县舒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严格落实维保工作制度,加强对小区电梯的监测和维保,及时排查噪音、安全运行等各种隐患,并要求该公司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做好管理、沟通、协调和解释工作。
(二)安溪县湖头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督促散养户及时清理粪污还田。 

 

15

700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涂寨镇金相村,有一养猪场(养殖规模上千头,负责人李*富),污水直排水库、臭气扰民。

泉州

2017年5月17日,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涂寨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猪场设有4座猪舍,猪舍面积约1400m2,北面距离150米处为1个山围塘,现有存栏生猪约400头。该养猪场为惠安县生猪养殖标准化改造对象之一,养殖废水和猪粪经1座89m3的沼气池处理后,泵抽至养猪场北侧约450m3沉淀池和2个总容量约25m3的坑塘内,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泉州惠安县翔绿农业专业合作社农田灌溉(农田使用面积280亩)。现场检查时,山围塘周边未发现养猪场废水排入迹象。
2017年5月19日,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养猪场存在未办理环评备案手续立案查处,责令该养猪场限期办理环评备案并处罚款3万元(惠环保告罚字〔2017〕38 号)。
2017年5月24日,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涂寨镇政府再次现场检查,山围塘周边未发现养猪场废水排入迹象。 

不属实

该养猪场系惠安县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对象,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涂寨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养殖场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标准化改造任务,逾期将依法组织强制清栏关闭取缔。 

 

16

701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青阳镇湖光路国际金马酒店油烟直排、空调外挂机噪声扰民。该酒店后门自建一个垃圾屋,垃圾堆未及时清理,臭气扰民,蚊虫滋生。

泉州

水、垃圾、噪声、油烟

(一)关于“油烟直排”问题
2017年5月23日,晋江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市政园林局、梅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酒店油烟主要来自裙楼(共六层楼)二楼、五楼设置餐饮厨房,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炒菜油烟经油烟收集管道通过顶楼油烟排气口排放。
(二)关于“空调外挂机噪声扰民”问题
该酒店使用中央空调,主机设在地下层。被投诉的空调外挂机实为冷柜制冷外挂机(外观类似家用空调的外挂机),安装在酒店东面阳台上,未设置隔音减噪设施。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监测显示噪声超标7分贝。
(三)关于“该酒店后门自建一个垃圾屋,垃圾堆未及时清理,臭气扰民,蚊虫滋生”问题
该垃圾屋位于金玛酒店内部,属于酒店配套设施,非违规搭盖,主要用于临时存放酒店垃圾,每天定期进行清理,但仍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3日,晋江市环保局对金玛国际酒店餐饮项目未配套建设油烟净化设施问题依法立案查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责令该酒店于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二)2017年5月23日,晋江市环保局、青阳街道办事处责令金玛国际酒店于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配套建设油烟净化设施,于6月22日前配置冷柜外挂机隔音减噪设施;加强垃圾临时存放场所日常保洁和消毒清理工作,保持周边环境干净卫生。 

 

17

701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梅岭社区景塘雅苑小区旁边的凤竹纸业集团,24小时烟囱废气臭味扰民。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4日,晋江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锅炉废气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于2014年通过在线监测验收(一期泉环监控验〔2014〕45-1号、二期泉环监控验〔2014〕45-2号),现委托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运维。现场调阅2017年5月1-4日在线监测数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因子均未超标;晋江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其中:一期烟尘折算浓度53.8-64.5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253-266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233-237mg/m3、烟气黑度<1,二期烟尘折算浓度40.4-50.9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366-375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155-157mg/m3、烟气黑度<1,一、二期监测结果均达标。
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岭街道办事处再次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因锅炉蒸汽管道检修及年检,5月10日-14日停产,锅炉未运行。
2017年5月23日,晋江市环保局、经信局、梅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调阅5月18日-23日在线监测数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因子均达标排放。
该公司西侧为晋江梅庭片区三光天安置房项目,2016年底交付入住,由于厂居距离该安置房较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虽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但对周边环境仍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晋江市政府已于2016年12月14日发文明确凤竹公司在原址过渡性生产两年,两年后无条件搬迁或关停(晋政函〔2016〕272号)。过渡生产期间,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频次,利用节假日、夜间开展错时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8

702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五洲苑楼下餐饮店,臭气扰民。投诉后,该问题未得到解决(仅有一家关闭,还有四家仍在经营)。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8日,丰泽区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局、丰泽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丰泽区兰波万餐饮店”主要厨房设备为水煮锅1台,主要简单加热菜品、装盘和调配饮料,加热食物会产生气味;“丰泽区耳山私厨餐饮店”主要厨房设备有水煮锅1台,主要经营沙拉等食品,加热食物会产生气味;“艾伦数码印刷有限公司”员工就餐点,有电磁炉、电饭煲各一个,为自用厨房,为其3名员工提供午餐,未从事对外餐饮服务。丰泽区环保局当场责令丰泽区兰波万餐饮店、丰泽区耳山私厨餐饮店、艾伦数码印刷有限公司对存在的气味问题进行整改。丰泽区兰波万餐饮店、丰泽区耳山私厨餐饮店当场撤除其加热食品设备。
2017年5月23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局、丰泽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五洲苑小区楼下餐饮店仅丰泽区兰波万餐饮店、丰泽区耳山私厨餐饮店仍在经营,其余均已关闭,上述两家餐饮店未发现油烟污染情况。 

不属实

丰泽区政府将持续开展中心市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等综合整治行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9

703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水福自然村有一养猪场(养殖量20多头,负责人:黄*宝),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农田。 

泉州

2017年5月23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梅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的猪舍已空置,未发现养殖迹象,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不属实

2017年5月23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梅山镇政府责令该养猪场不得再投入生猪养殖。同时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复养。

 

20

7038

投诉人反映:关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华丰纸业内的一家无证化工厂夜间生产的投诉,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附近村民经过时均看到目前该企业仍在夜间生产,要求核查其用电量。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3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于5月1日停产,正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整治,整改存在的厂房简陋,厂区布局混乱等问题。5月10日、11日、12日、13日、17日、21日晚,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突击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在生产。5月15日,泉州市环保局、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在生产,正在拆除生产设备。
5月22日晚上、5月24日上午,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场检查,该公司车间有灯光,有工人正在卸载、整理退回的次品硅胶,该公司已拆除2台搅拌机,并移出厂房置于空地,2台离合机已拆除电源,2台高速搅拌机已清空,6台成品搅拌机中5台有成品,1台为空。据公司管理人员介绍,该公司于4月30日停产,尚有半成品暂存于半成品搅拌机中,因半成品两天会凝固,需不定时开启半成品搅拌机进行搅拌。现场检查时,其它设备均未发现运行。
2017年5月24日,调取供电公司电量使用情况,该公司3月15日-4月14日总电量61446度,日均2048.2度。4月15日-5月14日总电量29810度,日均993.6度。5月1日-24日总用电量3971.2度,日均165.46度,功峰值用电909.6度、日均37.9度,功平值1217.6度、日均50.73度,功谷值1844度、日均76度,经对比印证电量使用情况,与现场检查结果一致。 

不属实

(一)2017年5月24日,惠南工业区管委会责令该公司于6月30日前卸载半成品搅拌机内半成品。
(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责成惠南工业园区管委会、消防、安监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停产整改安全隐患,如整改无望,予以关闭取缔;责成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出租厂房排查,严格规范企业准入门槛,防止类似不规范企业进驻;责成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督促该企业增加降噪设备,减少噪声影响。 

 

21

706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安东工业区,联丰电镀涂装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废气。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22日,晋江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该公司有2条电泳涂装生产线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未使用硫酸或盐酸等易产生刺激性气味的原辅材料,生产车间、厂界均未发现硫酸味;生产废气主要为烘干炉和热洁炉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福建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烘干炉和热洁炉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08)3类标准的要求(闽科瑞测(2017)第05199号)。
2017年5月23日,晋江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烘干炉产生的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和仓库均未发现有硫酸或盐酸等易产生刺激性气味原辅材料;生产车间和厂界四周,均未发现有刺鼻气味。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采样监测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2

707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诗山镇鹏峰村,养猪场,污水乱排,臭气扰民。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23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诗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生猪存栏数约2800头,配套建设沼气池4座(约1200m3)、生化处理设施1套(日处理量50吨),废水处理工艺为养殖废水→固液分离→沼气池处理→生化处理设施→周边山林灌溉。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没有明显臭味。 

不属实

2017年5月23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诗山镇政府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得外排。一旦发现该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及时依法严肃查处。 

 

23

707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后渚西装洗沙场,污水直排后渚江。

泉州

2017年5月4日,丰泽区农林水局对侯西装洗沙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泉丰海渔责〔2017〕03号),责令停止生产并自行清理现场。
2017年5月6日,丰泽区农林水局、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东海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洗沙场已停止生产,洗沙设备已自行拆除。
2017年5月23日,丰泽区农林水局、东海街道办事处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洗沙场未生产,但沙堆尚未彻底清理。

部分属实

 (一)丰泽区农林水局、东海街道办事处责令该洗沙场于2017年5月25日前自行清理沙堆。现已完成清理。
(二)丰泽区政府将组织加强对周边海域的执法巡查,严禁非法采砂、洗沙,切实保障辖区水环境安全。

 

24

707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南金公路南安往金淘方向保福岭隧道口,左侧山上有一家大型炼铝厂,污染严重。

泉州

其他

2016年9月19日,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问题,南安市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南环保罚字〔2016〕83号)。该公司整改完成后,于2016年11月17日通过南安市环保局“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南环违验〔2016〕3号),并已依法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该公司从2017年4月中旬开始停产,2017年5月2日-24日,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多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均未生产。
5月14日,南安市卫计局、省新镇政府到该公司及周边村庄调查,该公司东、东南两面为居民区,主要为细茂自然村、下白土自然村。走访调查,细茂自然村人口约100人,主要饮用水为井水(约85人)和山泉水(约15人),山泉水的水源主要来源于329县道细茂路段的东北方向,不受该公司影响;下白土自然村人口约330人,主要饮用水为井水(约250人)和山泉水(约80人),该村山泉水水源主要来源于下割山,不受该公司影响。因该地区的山泉水水源基本不受影响,南安市卫计局(疾控中心)对该公司东南方向约100米处、东侧方向约150米处、东南方向(下游)约500米处3处地点的100米深井水进行采集,共采集井水样本3份,经监测,3份样品所检测指标均不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不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责令南安吉达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恢复生产后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待该公司恢复生产,立即组织开展废水监测,如发现超标排放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5

707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德化县南门市场附近,乐宴娱乐城,夜间音乐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

2017年5月23日,德化县文体新局、环保局、公安局、龙浔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娱乐城正在营业,包厢墙体配套安装有隔音棉、加气水泥砌块等隔音降噪设施,但包厢门及走廊门窗有部分未关闭。德化县环保局对该娱乐城的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单(德环站监〔2017〕声05号)结果显示,噪声排放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标准。 

属实

2017年5月27日,德化县环保局对该娱乐城噪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立即对噪声防治设施进行整改,于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处罚款2万元(德环保罚告字〔2017〕16号),逾期将责令停业整改。
2017年5月23日,德化县文体新局、公安局责令该娱乐城对紧急疏散通道口前停放车辆、个别包厢内的紧急疏散示意图损坏、个别应急照明灯损坏未及时修复等问题立即整改,排除隐患。同时加强日常管理,依法依规经营。

 

26

7087

投诉人反映:泉州洛江区罗溪镇柏山村陈桥路段有人利用大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填埋农田,破坏自然环境,请查处。 

泉州

生态

2017年5月23日,洛江区洛江区住建局、罗溪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洛江区罗溪镇柏山陈桥组附近存在部分民房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农田旁附近也有少量生活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农田现象。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24日,洛江区罗溪镇政府组织对该处的垃圾进行清运,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防止群众再次倾倒垃圾;同时加大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巡查力度,积极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结合日常考评巡查,及时处理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 

 

27

7088

投诉人反映:泉州永春县五里街镇前洋小区227号后门的瓷砖加工店,长期噪声扰民,泥浆污水溢流污染环境,诉求关停搬迁。

泉州

噪声、其他

(一)关于“长期噪声扰民”问题
2017年5月24日,永春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局、五里街镇政府现场检查,潘余宗已拆除瓷砖裁边的设备并关闭瓷砖裁边工序。永春县环保局无法对其噪声进行监测。
(二)关于“泥浆污水溢流污染环境”问题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排放,无法进行采样监测。 

部分属实

永春县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对五里街镇前洋小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潘余宗再次进行瓷砖裁边加工。 

 

28

712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剑斗镇剑斗村和羊山村交界处的兴鑫采石子场,没有环保手续,采矿证已到期继续生产,诉求:关闭。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18日、20日、22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剑斗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兴鑫采石场系持证矿山,采矿许可证号:C3505242010027130056157,有效期2013年12月26日-2016年6月28日。环保审批手续完整,环评文件于2008年2月通过安溪县环保局审批(安环审〔2008〕第052号),2012年3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安环验报 〔2012〕007号)。2017年3月,因“剑斗至福斗公路(前炉至双洋段)提级改造工程”和“福星花园安置区建设项目”建设需要,安溪县政府同意利用兴鑫采石场作为项目建设的石料供应点,开采供应期限自2017年4月1日-2017年9月30日,由剑斗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与采石场签订协议,确保生产的石料仅限用于上述的两个工程项目,结束后立即关闭。

部分属实

安溪县政府责成剑斗镇政府加强对兴鑫采石场的监督管理,督促规范作业,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按规定时限关闭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29

7134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华友农牧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散发臭味。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23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霞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存栏生猪约2900头,配套建设大型沼气池3座(共500立方米)、固液分离机1套、生化处理设施1套(日处理能力50吨),处理工艺为养殖废水→固液分离→沼气处理→生化处理→果林浇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固液分离机、沼气池、生化处理设施均在运行。南安市环境监测站现场采集生化处理设施外排口废水,监测显示,废水COD浓度为2380mg/L、NH3-N浓度为284mg/L(南环站督〔2017〕水204号),属超标排放(排放标准COD≤400mg/L、NH3-N≤浓度80 mg/L);距离最近的居民小区约500米,臭气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较小。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4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60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31号)。
(二)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霞美镇政府责令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果林、农田浇灌,不得外排。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霞美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严肃查处。 

 

30

7145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梅山镇新兰村:1.辉源集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离东溪不到100米,生产过程中镀锌、酸焊管等工序,产生废气废水,排污严重。2.旧金峰冷轧厂内有两间铸造翻沙厂,一个塑料翻塑厂,空气污染严重。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23日,南安市环保局、梅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福建省辉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热浸镀锌车间焊管前处理工序产生的酸洗废水、各车间冷却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和煤气发生炉水封废水。生产废水配套建设2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分别为150吨/天),生活污水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套(处理能力150吨/天),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口均规范化建设,设置标志牌,安装流量计和COD、NH3-N、六价铬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在线监测数据未出现异常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地灌溉,无外排。该公司热镀锌生产车间酸洗、助镀区域均采用“密闭收集装置+喷淋塔”设施收集、净化处理后经高度25米高排气筒外排;热镀、内吹抹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度25米高排气筒外排;废气污染源排气筒均安装采样平台,设置采样孔,安装标志牌;锅炉废气及锌锅燃料废气由“文丘里碱液脱硫+水膜除尘器”设施改造为“双碱法”脱硫塔喷淋处理。
(二)陈子红铸造厂
该厂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2017年5月18日,南安市环保局、供电公司、梅山镇政府联合切断该厂生产用电,停产至今。
(三)黄文福铸造厂
该厂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2017年5月18日,南安市环保局、供电公司、梅山镇政府联合切断该厂生产用电,停产至今。
(四)尤建生废塑加工厂
该加工厂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2017年5月18日,南安市环保局、供电公司、梅山镇政府联合切断该厂生产用电,责令其于2017年5月31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该厂自2017年5月18日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梅山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对福建省辉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二)因现场检查时,陈子红铸造厂负责人不在,南安市环保局未能制作检查、询问笔录,后续将会同梅山镇政府督促该厂负责人到场接受调查处理。
(三)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梅山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陈子红铸造厂等3家厂停产关闭到位,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31

7155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洛江区惠女水库禁养区内的玉丰畜牧有限公司彭殊养鸡场,污染严重扰民。诉求:请查处,并关停该养鸡场。 

泉州

水、大气

2015年3月,洛江区环保局对福建泉州市玉丰畜牧有限公司存在超规模养殖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泉洛政环罚字〔2015〕3号),限期9个月内将养殖规模减产至环评批复范围,并处罚款8万元。2015年10月,该公司存栏11300羽左右,基本完成减产整改。
2017年5月11日,针对该养殖场再次超规模养殖存栏蛋鸡的问题,洛江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养殖场立案处罚(泉洛政环罚字〔2017〕3号),责令将养殖规模减产至环评批复范围内,并处罚款4.94万元。
2017年5月20日、5月23日,洛江区农水局、环保局、马甲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蛋鸡存栏约35000羽,仍未整改到位,但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现象,鸡粪在发酵棚发酵,未发现明显臭味。
2017年5月25日,洛江区环保局委托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臭气等参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劲安〔2017〕第052403号)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56 -200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不属实

洛江区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养殖场减产到位,逾期将依法向洛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2

7168

投诉人反映:洛江区罗溪镇柏山村万虹路陈桥路段(县道304)放置大量建筑垃圾,破坏环境。诉求:请查处。 

泉州

垃圾

2017年5月23日,洛江区洛江区住建局、罗溪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洛江区罗溪镇柏山陈桥组附近存在部分民房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农田旁附近也有少量生活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农田现象。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24日,洛江区罗溪镇政府组织对该处的垃圾进行清运,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防止群众再次倾倒垃圾;同时加大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巡查力度,积极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结合日常考评巡查,及时处理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

 

33

7173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南安市眉山乡山后村大奋头周*攀的无证养殖场,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2017年5月9日,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生猪存栏量为母猪19头、猪仔123头。2017年5月24日,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生猪存栏量为母猪9头、猪仔31头(刚出生)。该养猪场废水经沼气池(约20m3)处理后排入自建的集水池(约54 m3),沼渣、沼液用于农田施肥,现场未发现废水溢出、外排现象。由于该养猪场离居民住宅较近,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味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2017年5月24日,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责令该养猪场于2017年6月15日前清栏关闭,逾期将依法组织强制清栏关闭。

 

34

7183

投诉人反映:泉港区后龙镇田里村打厝自然村一组的一家羊养殖和屠宰场,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噪声

2017年5月24日,泉港区农林水局、环保局、后龙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羊舍内有屠宰作业痕迹,简易宰杀池边有滞留污水,但未外流,宰杀羊只存在噪音扰民问题,未发现其它问题。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24日,泉港区农林水局、环保局、后龙镇政府责令刘闽贵停止就地屠宰行为,严格按规定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同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回潮。

 

35

7190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安市省新镇省东村的73141部队养猪场,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23日,南安市民政局、农业局、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生猪存栏数约170头,配套建设化粪池4座(每座约27m3),养殖废水统一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抽取用于灌溉部队菜地,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未闻到明显臭味。 

不属实

南安市政府将协商73141部队控制养殖量,完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6

719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在当地执法部门要求下立即进行了整改,随即政府网站公示该信访案已办结。而后该海鲜馆恢复营业,排烟口偷设在外面广告牌顶直接排放,污染依然如故。

泉州

噪声、油烟

2017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6日,丰泽区环保局、东海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东南海鲜馆停业未经营,正对油烟净化设施及其排放口进行更新改造。5月18日、22日、23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及东海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东南海鲜馆仍在停业中。 

不属实

丰泽区政府将发挥街道、社区的三、四级环保网格监管作用,加强对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完成、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37

7194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安市溪美镇莲塘星塔前埔边、八柱、后塔乡里中心的福南轴承铸造有限公司长期严重污染环境。

泉州

水、大气、噪声、扬尘

2017年5月10日、23日,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已经停产,配套建设集水池1座(约6m3),磨加工配套使用后的废切削液经管道收集后排入集水池后抽取至厂房楼顶进行循环利用,现场未发现外排现象;磨加工工艺产生的磨渣(成分主要是铁屑、砂轮灰)经收集后外售。 

属实

(一)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于6月1日前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并处罚款7.60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12号)。
(二)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措施,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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