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28件均已办结)
时间:2017-05-27 21:49 阅读人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580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双龙路世茂御龙湾小区曼哈顿第9湾区,品长快餐店、曾哥烧烤,油烟、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油烟 

2017年5月20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环保局、梅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餐饮店正在营业,店内二楼厨房配套建设油烟收集装置,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商铺统一设置的油烟管道排放。
该餐饮店设置移动式烧烤炉,白天经营快餐,夜间经营烧烤,夜间营业时,将移动式烧烤炉放置在路边进行烧烤,移动式烧烤炉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无组织排放。
晋江市环保局对该餐饮店门口噪音进行监测,该餐饮店门口噪音监测值为62分贝,但该店门口为双龙路,车流量较大,过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一)晋江市环保局对该餐饮店存在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等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522号)。
(二)晋江市行政执法局责令该餐饮店立即清理店外烧烤炉,不得占道经营。2017年5月20日、21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回访检查,现场已无占道经营现象。 

 

2

 581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净峰镇庄厝村示公区有一养猪场(养殖规模100多头,负责人庄*人),污水排入小溪,曾向地方政府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泉州

水 

2017年5月20日,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净峰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猪户存栏生猪50多头,配套建设1个50m3沼气池,猪圈采用水冲洗进行清理,清洗废水、猪尿和猪粪经三化厕、沼气池处理后排入南侧村排水沟。 

属实

惠安县净峰镇政府责令该养猪户在2017年6月22日前完成生猪清栏关闭并拆除猪舍,不得复养。同时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业主按时清栏拆除关闭,逾期将依法强制清栏拆除关闭。 

 

3

583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峰奇村、山美自然村,何*龙、何*平洗砂厂噪声、粉尘扰民,废水排入河流,希望取缔该企业。 

泉州

水、噪声、扬尘 

2017年5月19日,惠安县辋川镇政府日常巡查发现该洗砂场,现场责令该洗砂场业主2017年5月22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2017年5月20日,惠安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辋川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洗砂场未生产,正在拆除生产设备。 

属实 

(一)因该洗沙场没有合法用地手续,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国土资字〔2017〕第0002645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二)2017年5月22日,惠安县辋川镇政府对该洗砂场回访检查,该洗砂场已将生产设备拆除完毕,正在清理现场。惠安县辋川镇政府将继续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4

583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仕头村,中美搅拌站,池店镇靠近新店村附近合兴搅拌站,这2家企业,噪声扰民,无防尘措施,废水未经处理排到九十九溪。 

泉州

水、噪声、扬尘 

(一)关于“中美搅拌站噪声扰民,无防尘措施,废水未经处理排到九十九溪”问题
2017年5月20日,晋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西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晋江市中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生产,厂房周围均为空地或道路、农田,无居民住宅,生产时噪音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该公司绿色搅拌站工程(搅拌站全封闭)设计图已基本完成,但骨料仓扬尘防治措施不够到位,骨料(砂、石子)、废弃物(废土)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批复一致,配套建设污水沉淀池1套,搅拌机、运输车清洗水及混凝土作业地面冲洗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后作为生产工艺用水,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的迹象。
(二)关于“合兴搅拌站噪声扰民,无防尘措施,废水未经处理排到九十九溪”问题
2017年5月20日,晋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池店镇政府现场检查,合兴伟业(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现场主要生产设备与备案审批生产设备一致。
1.噪音方面:该公司周边均为厂房,晋江市环保局对噪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晋环监督监测声〔2017〕第010号)显示监测6个点位,5个点位达标,1个点位超标,超标点位位于项目厂大门口,该点位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车辆进出产生的交通噪音。
2.粉尘方面:该公司拌合站配套设置袋式收尘系统对装罐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砂石料仓库、砂石输送带及搅拌主楼均采用全封闭措施,堆料场和搅拌车辆停放厂区有设置喷淋设施。晋江市环保局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闽科瑞测〔2017〕第05182号)显示粉尘浓度最大值0.535mg/m3<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废水方面:该公司砂石分离、车辆水泥罐清洗建设三级废水沉淀池,车身清洗机拌合站装车台冲洗废水建设一级沉淀池,路面扬尘建设洒水降尘二级沉淀池,废水均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现场未发现废水排入九十九溪的迹象。 

 部分属实

(一)晋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西园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加强监管,待晋江市中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晋江市环保局将及时开展废水、粉尘、噪音监测,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二)晋江市环保局对合兴伟业(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噪音超标问题依法查处,罚款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543号)。晋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池店镇政府责令合兴伟业(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业主车辆进出时减速慢行、降低噪音措施,提升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5

 585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3期2号路华丰纸业,原来白天生产排放废气粉尘严重。近半个月改为半夜生产(12点到天亮),噪声粉尘臭气扰民。 

泉州

大气、噪声、扬尘 

2017年5月3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于5月1日停产,正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整治,整改存在的厂房简陋,厂区布局混乱等问题。2017年5月10日、11日、12日、13日、17日、21日晚,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进行突击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在生产。2017年5月15日,泉州市环保局、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在生产,正在拆除生产设备。 

不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责成惠南工业园区、消防、安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停产整改安全隐患,如整改无望,予以关闭取缔;责成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出租厂房排查,严格规范企业准入门槛,防止类似不规范企业进驻;责成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督促该企业增加降噪设备,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 

 

6

586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市区华侨大酒店中央空调、KTV包厢噪声扰民;空调清洗的水没有排水管,直接排下来,污染下方井水;使用柴油发电机的有烟,散发臭味。 

泉州

水、大气、噪声 

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环保局、卫计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中央空调、KTV包厢噪声扰民”问题
2017年5月21日夜间,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酒店中央空调外机、KTV包厢等进行噪音监测。经监测,该酒店中央空调外机噪声为62.3分贝,冷却塔噪声、KTV噪声值均为65.6分贝(南环站督〔2017〕气5号),均超过标准限值50分贝。
(二)关于“空调清洗的水没有排水管,直接排下来,污染下方井水”问题
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卫计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酒店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空调主机设置于酒店主楼旁,与居民区毗邻,空调在日常使用时候,产生的冷凝水会有部分排到下方的水沟中,日常定期清洗时产生的水也通过下方的水沟直接排出。经对该排水沟周边进行排查,发现距离水沟约2米左右有一口浅井(约为15米深)。该口水井为附近居民所有,因害怕井水被污染,已经停止饮用多年,改使用自来水,日常仅用来洗涤和浇灌植物,并于2015年底左右彻底停止使用。南安市卫计局在该水井采集1份水样品进行检测,在采集样品过程中发现,该水井可能因长期弃用,形成死水,有发臭、浑浊的现象,检测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等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国家限值。
(三)关于“使用柴油发电机的有烟,散发臭味”问题
该酒店柴油发电机每年实际使用运转1-2次,每月20日下午2点左右测试机器性能,每次20-30秒,运行时会产生一定烟臭味。柴油发电机房已采用隔音棉进行密封处理,废气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部分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现场责令该酒店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二)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责令该酒店做好中央空调、冷却塔隔音降噪措施,进一步做好KTV包厢隔音降噪措施,及时检修或更新柴油发电机,每月测机时间由下午14点推迟至晚上19点-21点,确保不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三)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酒店通过管道将冷却塔清洗水引到水沟,防止清洗水进入水井。
(四)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将加强跟踪监管,确保该酒店整改到位。 

 

7

 588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营边村,营边石材厂,通宵生产,粉尘、噪声、污水污染严重。 

泉州

大气、噪声、水 

2017年5月20日,晋江市经信局、环保局、池店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业主自称企业已从2017年5月4日起停产。2017年5月20日夜间,再次对该公司突击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向电力公司查询该公司电表,该公司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的用电量47752度,2017年5月4日至5月21日用电量仅为2000.8度,主要是该公司办公、宿舍楼电梯、空调以及业主、住厂员工(50多人)生活用电。因该公司停产,没有发现生产废水外排以及粉尘、噪音超标迹象。 

部分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池店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该公司恢复生产,及时开展废水、粉尘、噪音监测,如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8

 588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溪东村,民政化工厂,夜间装卸噪声、粉尘扰民。 

泉州

 噪声、大气

2017年5月8日,惠安县环保局、螺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生产车间基本封闭,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合为一体,厂房内无生产设备,只作为腻子粉等建材原料销售点,堆放部分生产原料和产品(该公司2017年2月底已拆除全部生产设备,此处仅用于储存腻子粉和原有部分生产原料)。现场检查时未见进出货装卸车,但厂房内外地面上残有因装卸时撒、漏遗留下来的腻子粉。该公司已按整改要求将车辆装卸点设在厂房内,装卸后及时对车辆及地面进行喷淋,减少扬尘对周边的影响。
2017年5月20日,惠安县环保局、螺阳镇政府现场检查,现场没有进出货装卸车,未恢复生产。据了解,2017年5月9日以来,该公司仅在白天清仓装车外运,未在夜间装卸货物。 

不属实 

惠安县螺阳镇政府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进一步做好防扬尘措施的落实,严禁夜间装卸货物,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9

 588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腾熟村,玉丰蛋品养殖基地,污水直排,臭味难闻。

泉州

 大气

2015年3月,洛江区环保局对福建泉州市玉丰畜牧有限公司存在超规模养殖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泉洛政环罚字〔2015〕3号),限期九个月将养殖规模减产至环评批复范围,并罚款8万元。2015年10月,该公司存栏11300羽左右,基本完成减产整改。
2017年5月11日,针对该养殖场存在再次超规模养殖存栏蛋鸡的问题,洛江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养殖场立案处罚(泉洛政环罚字〔2017〕3号),责令将养殖规模减产至环评批复范围内,并处罚款4.94万元。
2017年5月20日,洛江区农水局、环保局和马甲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蛋鸡存栏约35000羽,仍未整改到位,但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现象,鸡粪正在发酵棚发酵,未发现明显臭味。 

部分属实 

洛江区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养殖场减产到位,否则将依法向洛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

 588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通港路仓霞村漳港路边建桥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污水乱排,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泉州

 水、噪声、扬尘

2017年5月20日,泉州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张坂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混凝土搅拌系统配套布袋除尘装置正在运行,主要生产设备未超出环评批复范围,但生产线搅拌楼未实行全封闭生产,除尘降噪措施不到位,清洗废水未进入沉淀池集中处理。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环境委托海峡检测公司对现场的废水、粉尘、噪声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闽海峡环检[2017]第05101)。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3日,针对该公司存在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行为,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泉台管环限改字〔2017〕23号),并立案罚款3万元(泉台管环罚告字〔2017〕18号)。
(二)2017年5月21日,台商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加强绿色搅拌站建,设切实落实防尘、降噪、排水措施(泉台管建执法〔2017〕02号)。
(三)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张坂镇政府将持续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停产整改到位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1

591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内柯村,属于禁养区,南安市天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营业执照地址造假,挂靠在非禁养区隔壁镇,没有环评手续,没有环保设施,废水直排,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2日、20日,南安市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金淘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属于禁养区、营业执照地址造假,挂靠在非禁养区隔壁镇”问题
该公司所在位置为南安市金淘镇与码头镇交界处,厂界属于金淘镇晨光村范围,属非禁养区,是南安市拟保留的173家生猪规模养殖场之一(南政办〔2017〕19号)。
(二)关于“没有环评手续”问题
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养殖,罚款18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2号)。
(三)关于“没有环保设施,废水直排,臭气熏天”问题
该公司配套建设沼气池5座(共约800立方)及沼液收集池1个(约100立方),养殖废水统一收集进行固液分离后进入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的沼液进入沼液收集池,最后抽取用于周边山林灌溉(约1000亩),外排废水没有明显异味。该公司引进天然有机酸处理粪污新技术,正在建设有机酸粪污处理设施。 

 部分属实

(一)南安市农业局、金淘镇政府责令该公司2017年7月底前完成标准化改造,逾期未完成将依法予以关闭、拆除。
(二)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和金淘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2

591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东垵村福寿路138号,汽车拆解点占用农田,没有任何环保手续,污染土地。诉求:取缔拆除。 

泉州

 土壤

2017年5月20日,石狮市环保局、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商务局、蚶江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汽车拆解点”问题
该公司现场收购堆放废旧金属(废铁皮、废门窗、废车架等),仅进行简单的废旧金属切割、压块打包加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存在汽车拆解行为。
(二)关于“占用农田”问题
该公司2016年11月租用蚶江镇东垵村村民的土地,作为废旧金属收购、处置的堆放场所。经测量队伍现场测量,堆放场所占地面积6.92亩,其中占用抛荒耕地4.77亩,占用设施农用地2.15亩。
(三)关于“没有环保手续”问题
该公司于2017年1月在现址建设了废旧金属处置加工项目并正式投入生产至今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关于“污染土地”问题
该公司生产过程未产生废水,不存在污染物直接排放于土地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0日,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地上物堆放物进行搬迁(狮国土停通NO.151180),并于2017年5月20日对该公司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退还占用的位于蚶江镇东垵村的6.92亩土地,并限期15日内恢复土地原状(2017028)。
(二)2017年5月20日,石狮市生态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于5月27日前对该地址恢复原状,罚款3.435万元(狮环保责改字〔2017〕35号、狮环罚告字〔2017〕54号)。
(三)2017年5月22日,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蚶江镇政府组织强制拆除该公司场地内的临时搭盖,同时责令10日内将场地内的集装箱搬离并恢复原貌。
(四)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环保局、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对该公司后督查,确保该公司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13

 592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吴陀镇吴*洗碗厂无证经营,晚上作业噪声扰民、污水直排、垃圾堆放门口,臭气熏天。诉求:依法搬迁,搬离居民区。 

泉州

 水、垃圾、噪声

2017年5月21日,安溪县市场监管局、卫计局、环保局、湖头镇政府联合对安溪县湖头镇辖区进行全面排查(信访件没有详细地址和厂名),湖头所辖区内共有3家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安溪县湖头尚洁餐具消毒店,安溪县湖头星星餐具消毒服务中心,安溪县瑞仕达洗涤有限公司),上述3家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均有工商营业执照,全部停产正在整改。目前未发现湖头镇辖区内有无照经营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 

不属实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环保局、湖头镇政府将加强对该辖区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保问题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4

592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涂寨镇新亭小学对面一家化工厂,名为福建省惠安新型建材厂固牌化学新建材研究所,粉尘扰民,村民的地下饮用水受到污染。 

泉州

 水、扬尘

(一)关于“粉尘扰民”问题
2017年5月21日,惠安县环保局、涂寨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区外环境无明显粉尘,但粉料搅拌机、搅拌罐生产过程中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
(二)关于“村民的地下饮用水受到污染”问题
该公司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 

 部分属实

惠安县环保局、涂寨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前,在搅拌罐与原料仓库间设置连接管道,在搅拌罐上方安装管道阀门,同时定期清理厂区跑、漏、滴粉尘,进一步减少车间粉尘影响。同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15

 593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前梧村,闽裕石材厂24小时生产,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 

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环保局、官桥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沉淀池(6格,总约650立方米)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未发现外排。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外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南环站督〔2017〕声4号),该公司厂界外噪声最大值为69dB(A),超标排放〔排放标准≤65 dB(A)〕。 

属实 

(一)2017年5月21日,南安市环保局、官桥镇政府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2017年5月29日前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后方能投入生产。
(二)2017年5月23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噪声超标排放行为立案查处,征收超标排污费2100元。
(三)南安市环保局、官桥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擅自投入生产,将及时依法查处。 

 

16

 5952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石狮市永宁镇西岑村的一家小塑料厂,经常晚上生产,偷排废气和污水,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20日,石狮市生态环保局、永宁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由于投诉者没有提到具体生产地点、生产人等信息,组织对西岑村各个角落、不同居住对象(包括外来租住人员)采取入户询问、调查、攀谈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塑料厂。被问询到的村民均表示西岑村未设立投诉者所说的小塑料厂,平时也没有闻到异常的气味。当日夜间,石狮市生态环保局、永宁镇政府在西岑村及周边地区继续排查,未发现有企业偷排废气和污水现象。 

不属实 

石狮市永宁镇政府将以西岑村为中心,对周边前埔村、子英村、杨厝村是否存在塑料加工项目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有投诉者所称的塑料加工项目,及时依法查处。

 

17

 5953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的福能鸿山热电厂,经常在晚上排废气和污水,煤场粉尘很大,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扬尘 

2017年5月20日,石狮市生态环保局、鸿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废气”问题
该公司正在生产,1#、2#机组均在运行,配套的除尘、脱硫、脱硝等废气处理设施及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现场检查企业生产负荷、工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与其自动监控设施显示的数据变化存在相关性,经查阅福建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两台机组外排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排放限值,达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5月21日夜间,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对外排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狮环站监[2017]气JD017号)。
(二)关于“废水”问题
该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业废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及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中和、絮凝等处理后回用于燃料、脱硫系统,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后排入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脱硫废水经中和、去离子、絮凝、澄清等处理后回用于灰渣系统,含煤废水经絮凝、沉淀等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及输煤栈桥冲洗,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各类废水经各自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现场检查该公司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含煤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站房等均正常运行,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
(三)关于“煤场粉尘”问题
该公司在东南侧外海海域配套建设有专用码头,原料煤炭通过海运方式从外海运输至码头进行卸载。抓斗卸煤过程配套有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煤炭输送过程在封闭式栈桥内进行,各转运站、碎煤机落煤点采用封闭处理,在输送皮带两端安装除尘器及配套喷淋抑尘措施,防止煤在输送过程中的粉尘排放;厂内建设有两个直径100m的全封闭式球型贮煤场,同时安装了喷淋系统,从根本上控制了贮煤场内的扬尘。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卸煤码头、球形储煤场、厂界等点位对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监测(狮环站监[2017]气JDH001号),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限值(1mg/m3)。 

 不属实

石狮市生态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8

 5960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白洋土岭坑的三和兴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期满没有停止经营,而是假借生态环境治理申请设立农场,违法采石,山林生态破坏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生态、扬尘 

(一)关于“经营期满没有停止经营”问题
2014年2月该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2014年3月发出《关于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通知》,并于当月停止该公司的采矿许可。
2014年4月,该公司根据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编号LGCK2005--2)向洛江区政府提出延续采矿申请。2014年10月,洛江区政府发函至泉州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给予洛江区土岭坑矿区核定储量,并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2014年11月,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复函明确该矿山采矿许可不再延续。
2017年5月20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洛江区林业局、环保局、河市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自该矿山采矿权到期至今,该矿山并未出现非法采石行为。
(二)关于“假借生态环境治理申请设立农场,违法采石,山林生态破坏严重”问题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责令该公司对开采的矿山进行生态恢复治理。2016年7月,该公司股东之一郑郎成立“泉州市兴郎生态农场”负责该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2017年4月初,兴郎生态农场委托福建省197地质大队完成该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项目设计, 2017年4月16日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目前业主已在矿山部分可恢复植被的区域种植桂花树1000株。 

不属实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将继续督促矿山业主按照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加快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19

5961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军垦农地的源盛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噪声、扬尘

2017年5月20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洛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因与军垦农场土地租赁到期,自2017年3月1日起停产至今,拟迁出现址。 

不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拆除生产设备、尽快搬迁,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20

 5967

 投诉人反映:再次举报泉州市南安市“振兴村呼水格石子场”,顶风作案,破坏生态环境严重。诉求:请彻查。

泉州

 水、生态、扬尘

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采石场正在生产,现场未发现洗砂设备和生产废水排污口,不存在越界开采行为,“边开采边治理”按要求落实到位。该采石场于2013年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未获当地村委会同意,无法继续办理相关林地使用审核手续,涉嫌未批先占林地违法行为,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林业局对该采石场林业行政案件进行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中。若该案涉及刑事违法行为将移交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国土局责令该采石场立即停止生产,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
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罗东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采石场已停产。 

 不属实

南安市国土局、林业局、安监局、水利局、罗东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采石场擅自恢复生产。 

 

21

597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时代城(大红埔边)18号别墅后有栋3层楼,业主在顶层搭盖了一个养鸭场,严重扰民。诉求:请查处,取缔。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20日,惠安县行政执法局、螺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鸭场饲养15只鸡、鸭,存在脏乱现象。 

 属实

惠安县螺阳镇政府责令业主于2017年5月26日前自行迁移所养鸡鸭,拆除搭盖并清除屋面脏乱现象,若逾期未整改到位,惠安县行政执法局、螺阳镇政府将依法强制清栏并拆除搭盖。 

 

22

599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九都镇山美水库管理处在水库区引进钢珠厂、拉链厂污染严重,焚烧库面垃圾污染大气。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环保局、山美水库管理处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钢珠厂、拉链厂污染严重”问题
福建泉州市金星钢丸有限公司因设备检修处于停产状态,南安市盛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2家公司生产过程中只用到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工业废水外排,且2家公司位于山美水库大坝下游,不存在工业废水直排水库问题。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福建泉州市金星钢丸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对南安市盛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7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25号)。
(二)关于“焚烧库面垃圾污染大气”问题
2017年4月19日-21日,山美水库上游普降暴雨,将大量毛竹和树枝冲到东美前置库,水库库面保洁承包单位将打捞上岸的垃圾运往永春岵山垃圾填埋场处理。由于填埋场担心树枝和竹子戳破填埋场内的防渗膜,拒绝接收。2017年5月10日,保洁单位为尽快解决水面垃圾上岸堆放问题,对打捞上岸的树枝、毛竹进行焚烧。因树枝含水量大,焚烧过程产生较大烟雾。2017年5月11日,山美水库管理处巡查发现后,当场予以制止,要求保洁单位严格执行“禁止在水库岸边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的承包合同条款,并立即进行整改。同时,经市水利局、山美水库管理处和永春县住建局、水利局多次沟通协调,永春岵山垃圾填埋场最后同意接收打捞上岸的垃圾。2017年5月11日至今未再发现有焚烧垃圾的行为。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码头镇政府、梅山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3

5994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温山村尖仔山村陈*灶的粘土砖厂,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大气、扬尘

南安市霞美镇政府于2017年3月17日责令该机砖厂立即停产并自行拆除设备。3月20日,南安市霞美镇政府现场检查,该机砖厂已停止生产并自行拆除部分厂房。
2017年5月21日,南安市国土局、霞美镇政府现场检查,该机砖厂处于停产状态。 

 不属实

(一)2017年5月21日,南安市国土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南国土资责停〔2017〕159号)和《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南国土执字〔2017〕21号),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二)南安市国土局、霞美镇政府现场责令该机砖厂不得恢复生产并于2017年6月21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逾期未自行拆除,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三)南安市政府责成南安市国土局、霞美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机砖厂停产关闭到位。 

 

24

599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梧山自然村不足50米处有个养猪场,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 

2017年5月1日,惠安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固液分离设施、废渣处理房均有运行,固液分离设施采用塑料板封闭,废渣处理房采用塑料薄膜密封处理。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对外排废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水中的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SS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的排放标准(惠环监[2017]水第23号)。5月2日,惠安县环保局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惠丰公司外排废水中的粪大肠杆菌、蛔虫卵等两项污染物及周边环境空气的恶臭气体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未超过《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排放标准(闽科瑞测(2017)第0508号),外排废水中蛔虫卵污染物浓度未超标,粪大肠杆菌污染物浓度超过《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的排放标准(闽科瑞测(2017)第0507号)。超标原因主要是新增的MBR+RO双膜废水处理设备刚投入使用,外排污水水质尚不稳定。
2017年5月4日,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公司饲料加工项目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14号);对粪大肠杆菌超标行为立案处罚,罚款2296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15号)。
2017年5月20日,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辋川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已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废水中的类大肠杆菌指标进行跟踪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惠环监[2017]水第72号)。 

 不属实

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辋川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5

6020 

投诉人反映:泉州晋江市南诚陶瓷厂废水、废气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4日,晋江市国土局、环保局、磁灶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1条辊道窑正在生产,喷雾干燥塔未使用(此设备根据需要开启),该公司原料堆场一部分采用顶棚仓式储存,并建设水喷淋等抑尘设施。另一部分为露天堆放,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2017年5月20日,晋江市环保局、磁灶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没有生产迹象。经查,该公司从2017年5月15日开始停产,对生产线进行检查维护。因多日没有生产,现场没有产生生产废水、生产废气。原料堆场一部分采用顶棚仓式储存,并建设水喷淋等抑尘设施。另一部分为露天堆放,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未发现扬尘问题, 

 部分属实

(一)晋江市环保局、磁灶镇政府责令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应立即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废气开展全面检测,并分析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晋江市政府责成晋江市国土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磁灶镇政府督促晋江市磁灶镇陶瓷企业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物料露天堆场规范管理(晋政办〔2017〕60号),即对有条件搭盖的原料堆场应建设封闭搭盖;露天堆场应完善围墙建设,配套建设导流沟和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水回用于喷淋;同时加强管理,及时清理路面及厂区空地,保持厂区整洁,完成物料堆场规范整改后立即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26

6024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石井前坂宏昌养猪场,南安市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长期以来废水直排署坑水库,造成水库水质出现问题,为逃避检查私自向水库投放几十吨的漂白粉,5月7日开始将几吨的硫酸亚铁稀释后喷洒水库,请查处。 

泉州

水 

(一)关于“这两家养猪场长期以来废水直排署坑水库,造成水库水质出现问题”问题
1.南安科牧华养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正常养殖状态,猪舍12栋(约6000平方米),生猪存栏数2408头(母猪300头、公猪8头、商品猪2100头),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该公司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科牧华养殖有限公司超规模养殖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等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养殖并处罚款11.19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1号)。同时,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清栏,待验收合格后方能再次投入生猪养殖。5月12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清栏,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完成标准化升级改造,正在进行清栏,生猪存栏数已由5月10日的2408头减至1467头,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中。
2.南安市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正常养殖状态,猪舍18栋,生猪存栏数1600头(母猪450头、猪苗1150头),生化设施未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流入生化池,然后排至自行挖掘的开放式沉淀池。南安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外排废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COD浓度为2970mg/l,NH3-N浓度为398mg/l(南环站督〔2017〕163号),超标排放(排放标准COD≤400mg/L、NH3-N≤80mg/L)。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市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超规模养殖,以及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水超标外排等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231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0号),并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同时,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清栏,待验收合格后方能再次投入生猪养殖。5月12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清栏及标准化改造升级。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标准化改造升级,生化设施未正常运行。该养猪场正在进行清栏,生猪存栏数已由5月10日的1600头减至962头。
(二)关于“为逃避检查私自向水库投放几十吨的漂白粉,5月7日开始将几吨的硫酸亚铁稀释后喷洒水库”问题
群众反映的“水库”实际上是前坂村顶坑山围塘,面积约20亩,水深3米。前坂村民张火木在此私自放养胡子鲶,该水域长期积存不流通,水体浑浊。2017年4月19日,南安市石井镇政府驻前坂村工作队和前坂村两委在巡查中发现顶坑山围塘水体变红。2017年4月21日,石井镇政府研究制定《石井镇前坂村顶坑山围塘水体浑浊治理方案》,并邀请泉州市江河湖库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到顶坑山围塘采水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池塘水中氮、磷超标,水体富营养化,导致水体呈血红色的是红藻类。同时,为防止污染扩大,石井镇前坂村委会向该水塘投放3吨漂白粉,及时对水体进行消毒处理。个别群众对该消毒措施不了解,产生了会“造成更严重污染”的误解。2017年4月22日,石井镇政府联系华侨大学环保研究所、福建省美丽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玉凰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到现场进行勘察和采样、监测,拟定治理方案。石井镇政府通过方案对比分析,决定采纳厦门玉凰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治理方案。2017年4月27日,前坂村委会与厦门玉凰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就水体治理达成协议、签订合同。2017年5月5日,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开始组织治理。2017年5月11日,泉州市、南安市水利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顶坑山围塘治理有序推进。至5月14日,山围塘水体透明度增加,臭味已经消除,水质也由原来的粘稠状恢复到正常水体的流动性,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部分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责令2家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果林浇灌,不得外排。
(二)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2家公司按时清栏整改,若逾期未清栏整改到位,将依法予以关闭。
(三)南安市石井镇政府计划待顶坑山围塘水体治理完成,经检测达标后,组织抽空塘内池水,彻底清淤,将清理出的淤泥运往有资质的机砖厂进行处理利用,再重新注入清水,恢复山围塘原有功能。 
 

 

27

606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村委大楼附近大批铁皮房占用农地,山地被毁林采土,非法排污,影响附近水井水质,石粉乱飞,经常半夜装车,噪声扰民。

泉州

水、噪声、扬尘 

2017年5月20日,惠安县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农林局、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局、疾控中心、黄塘镇政府现场检查。
(一)关于“占用农地,山地被毁林采土”问题
经惠安县农林局调查核实,该公司部分厂房(铁皮房)确属占用林地,2012年3月筹建厂房期间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312m2,被惠安县农林局立案处罚,罚款13120元。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新的破坏林地行为。
2014年12月,经惠安县国土资源局调查,该公司非法占用黄塘镇接待村惠安县飞燕石雕工艺有限公司的安置地,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存在非法占地问题。2014年12月28日,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非法占地行为立案处罚,2015年1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惠国土资监罚〔2015〕361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015年6月29日已没收该财产),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4249元(2015年6月15日已缴交)。2016年9月8日,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2016年3月新的非法占地行为立案处罚,2016年9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惠国土资监罚〔2016〕186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016年12月10日已没收该财产),并处罚款4079元(2017年4月5日已缴交)。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新的非法占地行为。
(二)关于“非法排污,影响附近水井水质,石粉乱飞,经常半夜装车,噪声扰民”问题
经惠安县环保局、卫计局调查核实,该公司因扩建部分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及污水违法排放等问题,惠安县环保局、黄塘镇政府于2017年4月30日责令其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仍处于停产整顿状态,未发现污染物外排,附近也无水井,不存在影响水井水质问题。 

 部分属实

鉴于该公司系征迁安置企业,惠安县农林局、国土资源局、黄塘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同时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其停产整改到位,一旦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依法予以查处。 

 

28

 613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镇黄岭村玉玲路,泉州美联合塑胶工艺有限公司(11-12号正对面),夜间生产,偷排大量污水。 

泉州

 水

2017年5月22日凌晨0:20,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因环评验收要求(燃煤锅炉需清洁能源替代),自2017年4月停产改造,燃气锅炉正在安装调试,燃煤锅炉已停止使用。 

 不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园区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7月1日前完成燃气锅炉改造,并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和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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