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6.19)
时间:2024-06-25 21:51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厦门量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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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雄

闽泉环罚〔2024〕267 号

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2024年3月1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厦门量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限制从业

1.没收量能公司违法所得捌佰元整(800元)。
2.对量能公司罚款伍万壹仟叁佰元整(5.13万元)。
3.自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三年内,禁止量能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检测服务或者政府委托项目。

5.13万元

2024.6.19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黄水明、涂文权

闽泉环罚〔2024〕267 号

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2024年3月1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厦门量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其工作人员黄水明、涂文权等2人是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禁止从业

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三年内,禁止黄水明、涂文权等2人从事监测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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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9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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