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创优年”活动方案要求,做到审批服务优化、要素保障优化,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细化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举措,推动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一、建机制,做到“三个提前”。一是提前介入指导。按照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对2024年954个市重点项目逐一进行责任分解,专人跟踪对接,全过程、全要素指导建设单位开展环评工作。二是提前调度管理。建立包含项目建设内容、工作目标、环评类型、业主联系方式、服务责任人等基本信息的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账,定期调度管理。三是提前协调解决。对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需市级以上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在接到问题反馈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二、优服务,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审批服务到位。对重点项目环评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容缺受理等措施,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二是政策传达到位。坚持“精准服务”,尤其是对临近开工但尚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环评咨询服务单,指导建设单位及早启动。三是要素保障到位。坚持向存量要空间,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以从“十四五”期间拟实施的减排工程形成的削减量中预支,替代削减方案在建设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
三、促落地,实现“三个一批”。一是豁免管理一批。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免于办理环评手续。二是精简合并一批。建设项目需新增配套的入河排污口及含有输变电工程的,可纳入环评文件一并论证,不单独申报审批。三是重点保障一批。全力配合推进中化二套乙烯纳规工作,积极协调推进泉港百宏化学新材料、惠安蓝星固体蛋氨酸项目环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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