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生态环境局:强化生态要素保障 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时间:2023-11-20 14:01 来源:南安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马上就办、公正办事、热情服务”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1—10月,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服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25个(报告书13个、报告表212个),核发排污许可证数量847本,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要素保障。

精准服务,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一是通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提前介入,为239个建设项目在开展环评编制前提供选址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与分区管控要求的可行性、合理性的预判意见并提醒告知,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准入清单要求,减少建设单位在选址和环评编制上“走冤枉路、花冤枉钱”,有效提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效能,保障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二是深化“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活动,开展“局长走流程”“轻骑兵”“大篷车”活动,下沉园区、企业一线开展送服务、送政策、送技术服务,对企业的“愁难急盼”事项进行有机衔接、分类施策,打通政务服务堵点、破解营商环境难题、深化“亲清护企”行动,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助力南安市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今年来,已为5家企业解决组织上市、破解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

政策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制定《关于做好年度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关于开展“项目奋战年”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保障措施,成立以局长为召集人的服务重点项目专班,建立健全信息报送、调研会商、务虚研讨、现场推进、联合攻关等工作机制,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发放环评咨询服务单,全力推进年度94个重点项目和50个“项目奋战年”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目前,94个重点项目已完成84个(其中环评审批41个、豁免环评43个);50个奋战年重点项目已完成38个(其中环评审批8个、豁免环评30个)。

分类管理,减少项目审批许可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纳入环评管理,如城市综合停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等;对位于敏感区外符合豁免环评审批规定的房地产类、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的建设项目,明确告知免于申报环评审批手续;对位于本行政区域内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以及其他集中搬迁入园报告表项目,开展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如南安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报批的位于南安市行政区域内的24个乡镇(街道)新改扩建规模化水厂7座和16座村级供水工程完成“打捆”环评审批,有效促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效能提升、环境准入要求落实、精细化管理的实施。

强化监管,提升技术保障服务

制定《南安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强化溯源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环评中介超市信用管理,及时移除中介平台信用“黑名单”,跟踪督促中介机构保质保量做好环评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环评编制工作效率。今年来,对12家环评机构及编制负责人启动失信记分,限期6个月内不得在南安承接环评编制业务。同时,每月考核通报结果报送南安市中介督导组,自觉接受督导组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提升环评编制质量和效率,保障建设项目合法合规落地建设。

规范执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重要契机和主要抓手,全面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坚持做到依法治污、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为落实好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执行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全面落实重大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恶意违法行为严惩重罚,解决违法成本低、惩处力度不够等问题。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轻微不罚以及首违不罚制度,实行无错不罚、小错轻罚,避免处罚的随意性和畸轻畸重。三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深入开展“送法入企”和“以案释法”等活动,推行说理式执法,做到处罚有理有据、法理相融,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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