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安美林分公司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时间:2024-09-02 14:35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基本信息

2023年11月27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氧化2#车间正在生产,碱洗、阳极氧化等各项工序均正在作业,但车间配套的一座碱雾喷淋吸收塔、三座酸雾喷淋吸收塔均未运行,氧化车间碱洗、阳极氧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调查结果

当事人氧化车间碱洗、阳极氧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导致生态环境损害。

鉴定评估结论

经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7612.5元。

【履行情况】

当事人已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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