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竞工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时间:2023-10-20 13:10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基本信息

2023年6月6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2套电熔炉正在生产,但未将配套的烟尘收集设施顶吸式集气罩移位至电熔炉口上方,导致集气罩完全偏离电熔炉,产生的熔化烟尘未经收集进入除尘设施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并通过车间敞开的卷帘门排入外环境。执法人员调阅当事人视频监控发现,2023年5月22日至6月6日现场检查时,电熔炉生产时长期存在集气罩未移至电熔炉上方,完全偏离炉口,烟尘未收集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

调查结果

当事人电熔炉产生的烟尘未收集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导致生态环境损害。

鉴定评估结论

经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171

履行情况

当事人已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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