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普法活动
时间:2022-06-30 10:53 来源:南安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6月5日起正式施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6月24日,南安生态环境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专题学习辅导讲座,邀请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枭冰授课,执法大队、监测站、法规股等各股室人员参加;水头镇环保站、派出所、水头执法中队、综合执法队、石材协会、石材行业规上企业等相关负责人在水头镇中国石材城党群人才服务中心分会场参加。

 

李枭冰从修法背景、亮点两部分对“新噪声法”进行了解读,同时结合有关案例和新旧法条对比,详细地介绍了“新噪声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讲座,为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领会法条内容等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使企业对相关政策法规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提升企业自觉学法守法意识和污染防治水平。

 

同日,南安生态环境局联合水头镇政府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对面向市民解疑答惑,介绍“新噪声法”亮点、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等。

 

接下来,南安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意识,切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办理各类环境行政案件,还静于民,守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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