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泉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时间:2022-09-26 08:19 阅读人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QZ20220920D003

1.丰泽区东海街道泉秀路董埭路南新漂染厂异味重,有风的时候更大;

2.南新漂染厂对面德合、一锅好鸭汤等快餐店油烟大,直排空中,多次反映未解决。

丰泽区

大气

经核查:1.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漂染生产车间靠居民楼方向有一扇窗户未关闭,漂染工序异味外溢,污水处理池未密闭,污水异味外溢,在厂界外南侧(污水处理池旁)能够闻到异味。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尽管达标,但异味对毗邻居民区仍有一定影响

2.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对面共有5家快餐店:曾雨水特色牛肉火锅馆、德合咸饭、二哥小吃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一锅好鸭汤、鱼多多水煮活鱼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处理后排放,油烟检测结果达标。2021年12月14日,丰泽区城市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一锅好鸭汤”存在油烟乱排放问题,当天现场调查时督促业主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

部分属实

1.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督促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立即关闭漂染生产车间靠居民楼方向窗户,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厂区污水处理池密闭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并做好与周边居民沟通工作。下一步,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将跟踪落实整改,一经发现企业有超标排放等违法事实,依法依规查处。  

2.丰泽区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9月21日责令曾雨水特色牛肉火锅馆、德合咸饭、二哥小吃店三家餐饮店于2022年9月24日前完成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检测合格后方能从事经营活动。曾雨水特色牛肉火锅馆已于2022年9月22日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德合咸饭、二哥小吃店正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

SDQZ20220920D004

鲤城区常泰街道下店工业区1142号泽邦汽配加工中心,有环评手续,未按正规操作,批2条生产线,实际有6条生产线,涉及法兰黑金钢生产线、镀金生产线,生产线有使用电炉等明火,生产车间地板未做防腐,晚上生产时污水处理设施、排气处理设施经常不开,废水排放。危废仓库不规范,占用道路,未落实消防措施,存在抽粪车抽危废情况。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鲤城区

大气

其他

经核查:鲤城区泽邦汽配加工厂环评批复2条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实际设置3条。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无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主要工艺为氧化发黑,未发现法兰黑金钢生产线、镀金生产线;生产过程中的脱脂、磷化和热水洗工序使用1台天然气锅炉及1台电炉,生产车间地面均水泥硬化、未做防腐,但查询环评审批等文件未提出禁止明火、地板防腐要求;该公司停产进行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生产线已配套碱性喷淋塔废气治理设施;存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标识不全、内容不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消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危险废物为槽渣、污泥、泥油,经过脱水后呈固体废物形式,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间。

部分属实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厂2022年9月25日前规范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标识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在该厂恢复生产后,组织对该厂废水、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并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该厂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鲤城区常泰街道责令该厂2022年9月28日前完成消防措施整改。

3

SDQZ20220920D005

石狮市永宁镇港边村北区87号临时搭盖的印花厂废气刺鼻。

石狮市

大气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印花厂为张某培印花加工项目,主要从事手工印花,生产车间为单层临时搭盖,面积约280平方米,项目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不具备环评审批条件;项目生产车间属于临时搭盖,并且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虽未发现在生产,但车间内堆放有印花网框、油墨桶、稀释剂桶,可以闻到油墨气味,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外环境。

属实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2022年9月21日当场依法取缔张某培印花加工项目;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督促业主已于2022年9月23日完成生产设施拆除;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永宁镇人民政府督促业主于2022年9月26日前拆除违法临时搭盖。下一步,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永宁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地块的日常巡查,确保问题不回潮。

4

SDQZ20220920D007

南安市石井镇林柄村金明酒店斜对面天长石业晚上九点后生产,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环境,废渣堆放在228国道上,存在安全隐患。

南安市

大气

噪声

其他

经核查:2022年9月21日夜间调查时天长石业未生产。切割、切边工序配套湿法降尘措施,生产车间相对密闭且场区出入口配套喷淋降尘设施。产生的石粉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场区东北侧300米处为欣海湾小区,噪声和扬尘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部分石材成品堆放于228国道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擅自增加大型切机、小型切机各1台,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

属实

1.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已对天长石业擅自增加设备,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9月23日,企业已自行拆除擅自增加的设备。

2.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督促天长石业于2022年9月24日前完成228国道旁石材成品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已完成清理。

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待其恢复生产后,组织开展噪声及颗粒物监测,若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5

SDQZ20220920D009

惠安县东岭镇西梁村万道广场往东方向、东岭公交站旁高架桥附近的小溪恶臭,多次反映未解决。

惠安县

经核查:东岭镇万道广场小区附近排水沟与小溪(东港溪源头段)连接处末端已设置敞开式简易截污设施,万道广场小区的生活污水通过排水沟经截污后纳入东岭镇赤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随着小区入住率提高,生活污水量逐步增加,敞开式截污设施截污能力不足且经常垃圾堵塞未及时清理,导致部分生活污水外溢直接排入小溪,现场有臭味。惠安县东岭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20日同时接到惠安县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交3件关于该问题的投诉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属实

惠安县东岭镇人民政府立即对截污设施堵塞垃圾进行清理。加强截污设施管理、疏通,落实巡查制度。2022年9月22日已完成所有堵塞垃圾的清理。2022年10月底前对万道广场小区的所有生活污水采取纳管方式接入赤石村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6

SDQZ20220920D010

晋江市磁灶镇前尾村山后路95号前美小学旁边的堆土场(属德祺建材厂老板所有)粉尘多,飘到学校内,要求搬走;德祺建材厂霸占其耕地,曾向多部门反映未解决。

晋江市

大气

其他

经核查:福建德祺建材有限公司陶土原料临时堆场距离西侧的前美小学约15米,无用地手续;堆场设有防扬尘措施,但装卸陶土原料产生的扬尘影响周边环境,周边路面有积尘。该公司厂区所在位置自2009年以来均为建设用地,非耕地。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曾受理同一举报内容,举报人父亲生前将自家承包地出租给德祺公司,现租约到期后,举报人要求该公司返还土地,但由于租用时双方未就土地现状进行确认,位置不清,产生土地纠纷。经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前尾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

部分属实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督促德祺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前清空原料堆场,截至9月23日,该公司已清运完成一半;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引导举报人、德祺公司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7

SDQZ20220920D011

安溪县城厢镇墩坂村思龙工业园金福铜壳体厂,臭气扰民。

安溪县

大气

经核查:金福铜壳体厂名称为安溪县城厢金福水暖加工点,实际地址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玉田二期开发区8号。群众反映的思龙工业区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玉田二期开发区9号。该加工点因夜间电费低,一般夜间生产,白天不生产;夜间现场调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周边环境未闻到明显异味。9月21日18:00-9月22日00:00,厂界周边上、下风向开展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达标。经查阅该加工点近三年日常环境监管记录,该加工点曾因生产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于2021年8月受到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部分属实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加工点于2022年11月底前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联网;进一步加大对该加工点和周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和监测频次,尤其是组织夜间执法监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8

SDQZ20220920D012

安溪县城厢镇经岭村英发工业园区万尔达铜制品,凌晨2点噪音大,气味重。

安溪县

噪声

大气

经核查:万尔达铜制品名称为安溪县万尔达铜制品有限公司,实际地址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经岭开发区二期工业区7号,群众反映的英发工业园区距离经岭开发区二期工业区约1000米。

该公司24小时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时车间大门未关闭,窗户有多处破损,厂界周边噪声明显,未闻到明显异味。厂界周边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超标;厂界周边上、下风向夜间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并对噪声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和周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和监测频次,尤其是组织夜间执法监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9

SDQZ20220920X003

晋江市池店镇池店南很多臭水沟,紧挨小区,整治后水体仍然黑臭,尤其夏天蚊子多。

晋江市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晋江市池店镇池店南很多臭水沟”实为池店镇人民政府新建的池店南片区水系,两侧均已完成截污,但上游无补水水源,平时仅靠降雨蓄水,河道水体基本未流动,现状基本为“死水”状态,水流阻滞、水体富营养化滋生大量藻类,夏季长时间高温会产生异味。

属实

为解决池店南片区水系水循环不足问题,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已会同晋江市水利局完成该片区生态补水系统设计,正进行预算编制,预计2023年7月份完成建设。

10

SDQZ20220920X005

晋江市安海镇金沙城小区垃圾装载车经常一大早在小区装载垃圾,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要求早上七点后再装运。

晋江市

噪声

经核查:晋江市安海镇金沙城小区垃圾清运工作由物业公司自聘清运队伍负责,清运时间为上午6:00—7:00、下午14:00—15:00,小区设置的垃圾桶为铁质垃圾桶且距离住宅楼较近,垃圾清运车机械臂存在一定故障,垃圾清运车运行、拖运垃圾桶、装载垃圾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物业公司曾应居民要求将清运时间调整至上午8:00,后因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小区内设置常态化便民核酸检测点,为确保检测环境干净整洁,清运时间重新调整为上午7:00前。

属实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物业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铁质垃圾桶统一更换成塑料垃圾桶;转变垃圾清运方式,设置小区外部清运点,由保洁人员统一打包送至该清运点再由垃圾运输车辆转运,减少噪声对业主的影响。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安海镇人民政府督促物业公司定期检查维护垃圾运输车辆,减少机械故障噪声扰民现象。

11

SDQZ20220920X006

晋江市新塘街道梧林古民居荆山王厝,有人非法挖农田里的土,破坏农田。

晋江市

生态破坏

经核查:晋江市新塘街道梧林古民居荆山王厝位于新塘街道荆山社区东西三路东侧,面积约60亩,主要种植蔬菜、草莓等农作物,在梧林传统村落及荆山社区王厝交界处均未发现有非法挖掘农田现象。

不属实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新塘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依法打击违法破坏农田行为。

12

SDQZ20220920X008

晋江市龙湖镇逸海路附近,每天土方车经过扬尘很大。

晋江市

大气

经核查:龙湖镇东厝路逸海工业园路段旁的炉灶山上山道路长度约200米,未硬化,因该道路较为便捷,土方车辆选择从此路经过,扬尘较大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属实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清理路面浮土,在炉灶山路口设置限行石禁止车辆通行,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炉灶山上山道路水泥硬化工作,未完成硬化前严禁车辆出入;晋江市城市管理局、龙湖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查处土方车辆未净车上路行为。

13

SDQZ20220920X009

曾于2019年向第2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以下问题,当地政府未解决:
1.范某治利用建养老院占用农田,平整后卖给陈某景违法建设厂房;
2.陈某景违建的几家工厂没有环评手续,进行金属熔铸,废气扰民;
3.洪某波违法占地建设厂房生产纸箱。

南安市

大气

其他

经核查:1.范某治将涉访地块出租给南安市立新水暖洁具有限公司、泉州瑞煌铜业有限公司,2家公司均曾因违法占用土地(林地)被立案处罚。2022年9月21日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发现该地块存在新建围墙违法用地行为。

2. 泉州瑞煌铜业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验收、排污登记,未包含金属熔铸工序。已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喷漆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经检测,结果均达标。

3.2019年,南安市东田洪海波包装厂因违法占地0.71亩被南安市自然资源局立案处罚,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被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立案处罚。

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接该举报件投诉后,南安市人民政府现场调查发现南安市东田洪海波包装厂、泉州瑞煌铜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用地、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投产。上述问题已查处并整改。

属实

1.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已对新建围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调查。

2.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督促泉州瑞煌铜业有限公司对喷漆房进行整改,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东田镇人民政府和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将加强巡查监管,若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4

SDQZ20220920X010

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大仁内村陈某农等兄弟运输渣土填入、占用河道,导致河道阻塞、河流改道,下雨天淹没大仁内村农田。曾于2019年向第2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过其非法采砂占用河道问题,当地政府答复和实际不符。

南安市

生态破坏

其他

经核查,东田镇蓝溪村大仁内河段未发现运输渣土填入、占用河道,也未发现河道阻塞、河流改道现象。但因河道有一定淤积,汛期或暴雨天气存在行洪不畅、农田受淹风险。大仁内河段岸边发现一堆约1.5立方米的建筑垃圾。2019年群众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过陈某农非法采砂占用河道问题,该问题已查处并整改。

部分属实

1.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水利局不定期清理山洪暴雨后产生的河道淤积,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2.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9月21日完成1.5立方米建筑垃圾清理。

3.南安市水利局、城市管理局、东田镇人民政府举一反三,加强巡查,严禁非法采砂、渣土乱倒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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