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洛江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1-27 14: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主动公开文件、政策类信息13条,历年累计公开数量389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及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对信息稿件的质量严格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由专人负责上网发布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洛江区公众信息网中“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文件、政策类信息;通过洛江区公众信息网中“财政资金”栏目和市局网站主动公开部门的财政资金预、决算信息;通过洛江区公众信息网中“环境保护”栏目,设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天气污染预警、水质环境、空气质量等10个模块,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定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规范各类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效率仍有待提高,部分文件公开时间较为滞后。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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