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德化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1-28 14:58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由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报在德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ehua.gov.cn/)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德化县瓷都大道196号,邮编:362500,电话:23556096)。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我局的职责职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有效保障了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动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范围,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将政务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一年来,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政府信息591条,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方便公众知晓德化县环境质量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股室和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落实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工作部署和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对信息公开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2023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同时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形成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思想,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推动各股室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以公众对环境质量信息关注点为重点,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本年度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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