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惠安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1-28 14:17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公布,并报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安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如对本年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24号疾控中心7楼,邮编:362100,电话:87382156,电子邮箱:qzshaxhbj@163.com)。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以县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微信、公告栏等媒介的作用,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发布,方便群众查阅生态环境相关的政府信息。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公开栏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栏发布综合监管、审批公示、行政处罚、投诉处理等信息250余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栏目每季度对办理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信息公开进行公示。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在线访谈”栏目对新《噪声法》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回应群众关心问题。

    (三)监督保障情况。要求各科室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即经办人员初审、分管领导二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后发布。明确界定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我局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公开目录整合工作,集中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公示,使群众能够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0

    65

    行政强制

    9

    0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04192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与县委、县政府、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是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精准度还不够,部分指标的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时效性上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个别同志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尚未形成全面正确的认识,信息公开的自觉主动意识尚未成型,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解读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存在领会不深、业务不精现象,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服务型”单位,保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程序规范、扎实推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二是继续强化全体干部和信息公开岗位责任人的思想认识,打破一些部门固有的模式,转变思想主动公开,真正让公开成为习惯、透明成为自觉。三是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制度的执行与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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