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1-28 10:0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515室;电话:0595-22355767;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围绕重点领域,主动扩大公开范围,立足鲤城区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信息,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管与执法等信息发布,不断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及时准确发布环境质量数据,定期发布空气及水、声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空气质量信息14条、水质月报信息12条、声环境监测信息4条。二是全面公开污染综合防治相关政策法规和落实情况。实行环评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公开,今年来发布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信息112条,定期公开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信息42条,发布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等信息32条、推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信息115条。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下属事业单位未开设独立网站的情况,整理机构信息上报区政府门户网站—企事业单位专栏。四是开展互动交流,针对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工作开展意见征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38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条;向区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主要以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鲤城环保”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587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368条、微信发布219条;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环保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8场次(其中线下5场次、线上云参观3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干部工作调整,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一是严格信息发布,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重点加强政务新媒体、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设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流程。二是提高信息时效,对于时效性要求高的发布内容,及时督促,全面追踪。三是加强监督保障,2022年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加强网站读网审核,已发布信息第一时间人工复检,定期开展栏目信息自查整改,确保发布信息合规、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但也存在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公开内容核查还不够仔细、政策解读通俗性不够好的问题。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得失,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继续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对各类环境信息进一步梳理、细化,准确把握公开程度、努力压缩公开时限,同时要求各股(室)、站、大队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做好本部门负责网站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及更新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质量。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要求各股(室)负责审核把关,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核稿,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准确、无错别字、无规范性用语错误等。三是明确本单位法规股牵头组织各股(室)、站、大队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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