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春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1-27 21:01

    本年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fjy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永春县青少年宫新楼6楼(永春县五里街镇仰林路68号),电话:23885443,邮编:3626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领导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一是依托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污染防控、环境监察、环保审批、自然生态、宣传教育、环境监测、财政资金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二是受理并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共受理群众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的依申请公开1件,予以公开1件。

    (三)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信息报送等情况开展自查,并针对发现问题,督促各股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2

    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3

    -1

    2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0

    14

    行政强制

    8

    0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4223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同志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的报送质量有待提升。二是公开效率仍待提高,部分信息报送不够及时。

    2022年,我局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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