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惠安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1-27 20:45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Default.aspx)公布,并报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安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如对本年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24号疾控中心7楼,邮编:362100,电话:87382156,电子邮箱:qzshaxhbj@163.com)。

    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提升公开实效,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由主要领导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配合,认真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既定工作目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履行职责的文件办理程序中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扎实加以推进。

    (二)加大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协调推动基础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一是加大全县重点领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互动知识库;二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保举报平台投诉件办结情况、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等信息;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对受理的环评报告、行政处罚书在网上全文公开;三是主动公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四是公开采购项目信息询价公告。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局办公室积极通过“惠安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公众号文章阅读量达2.5万余次。与惠安电视台合作,制作《环保新时空》栏目,充分展现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同时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在惠安电视台滚动播放环保宣传标语。以《惠安乡讯》《惠安快讯》《泉州环保信息》为载体,及时报道环境信息,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县环保工作情况,2021年共刊登28篇。

    (三)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互动交流

    依托各类基础设施,开展环保设施开放活动。共举办线下开放活动七次,吸引两百余人参加,盘活环保教育资源,加强环保交流。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调整,加强项目整合,力求界面友好,方便群众查询。定期检查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确保内容按要求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0

    24

    行政强制

    9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48900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等问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各类统计信息,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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