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2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春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3-12 21:37

      本年度报告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明电〔2019〕28号)文件要求,由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jy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永春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23885443;Email:ycxh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及要求,任务分配具体到人,同时加强学习,在全体机关公务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为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适时完善《永春县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等,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股、室、站、大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梳理、审核、发布相关信息。

      (三)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一是依托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福建省网上服务大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包括机构成员,工作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的依据、条件、程序、相关结果,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绩效目标信息,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环境应急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等等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认真应对各类依申请公开事项,2019年共受理群众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的依申请公开6件,予以公开5件,因无该信息无法公开1件,均在时限范围内及时答复申请人。

      (四)做好公开平台日常管理。积极落实内容保障工作,对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梳理、及时更新,避免信息错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时核实处理,在限期内做好答复工作;积极探索优化公开内容,多采用图片等丰富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3

    0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0

    12

    行政强制

    8

    0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2.778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及分类细化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待拓宽。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充实、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将相关内容向社会各界公布。三是不断探索更受群众关注和好评的政务公开新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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