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2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溪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3-12 21:30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等相关规定,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网址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1317,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65087,传真:0595-23266675,电子邮箱:axhb3265087@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干部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工作制度,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学习培训,拓展公开层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重点污染源监管、环境监测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将最新的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

      2019年,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1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425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395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0

    48起

    行政强制

    9

    0

    6起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4970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扩大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工作还有待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分类指导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理清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在加强对环保政策的研究工作,及时将最新的环保政策告知公众;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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