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2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晋江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3-12 17:35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泉州、晋江市政府办公室部署要求,由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邮编:362200,电话:0595-85682087,电子邮箱:fjjjsh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积极有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结合机构改革时间节点及时调整取消的前置审批条件事项,调整办事须知,依法依规规范前置审批条件,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采取规范资质管理、通报环评编制质量、责任追查等措施,加强对环评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

      2、推进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定期做好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工作,每年年初对外公布上一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同时,每天实时监测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并及时向各镇街、市直相关单位发布轻微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

      3、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每年将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公示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包括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19年,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重点排污单位52家。

      4、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所有审批事项均录入晋江市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环评文件、批复文件全本。2019年,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9件。

      5、推进群众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强化信访查处和反馈工作,加大对城市恶臭、餐饮油烟及“三厅”噪声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查处力度,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2019年,共公示信访件明细3003件,行政处罚案件381件。

      (二)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公开责任体系,严格按照“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组织多级审查,预公开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上网公开;重要信息集体把关,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环境信息,由分管领导提交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坚决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注重环境信息公开载体创新和渠道畅通,通过媒体、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主动发布生态创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等内容,定期向晋江市档案局提供环境信息公开的文件,进一步拓宽市民获取环境信息的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3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381

    行政强制

    2

    0

    1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4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信息从内部平台发布到外部门户网站还存在时间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时效。二是在主动公开内容的质量把关上还需改进和完善。三是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二)改进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督查和考核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学习,增强保密意识,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信息。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环境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单位,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专项督查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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