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300-2018-00079
- 备注/文号:泉环保察〔2018〕66号
-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23
南安市环保局、安溪县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2018年度泉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及各地环保部门调查情况,现将我市2018年第四批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计划通知如下,请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执行。
一、本批次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应于废水总排口安装COD、氨氮、流量自动监控设备(详见附件)。相关自动监控设备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按照原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完成安装并与省监控平台联网,于11月30日前由排污单位自行组织完成验收并同时将自动监控设备的有关情况提交我局登记备案。
二、请于9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局,并督促未完成企业按时序开展有关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的企业应依法予以行政立案,同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联系人:梁俊彦 联系电话:0595-22861500
附件:泉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计划(2018年第四批)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计划(2018年第四批)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类型 |
安装联网因子 |
1 |
南安市 |
汇盈化工品实业(泉州)有限公司 |
水 |
COD、氨氮、流量 |
2 |
南安市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美林厂区) |
水 |
COD、氨氮、流量 |
3 |
安溪县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水 |
COD、氨氮、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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