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700-2021-00092
- 备注/文号:泉环保责改〔2021〕3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6
单位名称:福建省德化县祥晖陶瓷有限公司
地址:龙浔镇宝美村环城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156430242X
法定代表人:苏银章
2021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有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你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法定排污口正在排水,所排放废水最终汇入浐溪。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抽送泥浆的真空泵抽泥机区域围堰设有一约50mm的PVC管道,该管道与厂区内雨水沟相连,现场检查时该PVC管道正在排放白色浑浊废水,该废水排入厂区内雨水沟,后排入厂区西南方向的厂外雨水沟后进入宝美溪,最终汇入浐溪。执法人员在你公司真空泵抽泥机PVC管道废水外排口、污水处理设施法定排污口、厂区内雨水沟外排口各采集水样一组。
经检测,你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法定排污口PH为6.71,悬浮物浓度为7mg/L,氨氮浓度为0.062mg/L;真空泵抽泥机PVC管道废水外排口废水PH为6.73,悬浮物浓度为154mg/L,氨氮浓度为0.038mg/L;厂区内雨水沟外排口废水PH为7.11,悬浮物浓度为351mg/L,氨氮浓度为0.042mg/L。其中真空泵抽泥机PVC管道废水外排口悬浮物浓度和厂区内雨水沟外排口悬浮物浓度分别超出《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悬浮物浓度限值(悬浮物浓度≤50mg/L)2.08倍、6.02倍。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1. 2021年4月26日本机关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021年4月26日本机关拍摄的现场照片各一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德化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单》(德环站监〔2021〕水17号)复印件一份,证明你公司真空泵抽泥机PVC管道废水外排口悬浮物浓度和厂区内雨水沟外排口悬浮物浓度超标的违法事实。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你公司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拆除真空泵抽泥机区域围堰私设的PVC管道,停止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我局将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内,以暗查方式组织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复查时你公司若被认定为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国家环保部第28号部令)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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