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0134-0100-2022-00142 | 主题分类 | 机构设置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泉环组〔2022〕51号 |
标 题: | 中共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许贻德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中共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许贻德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中共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许贻德同志晋升为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2年6月8日起算。
中共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主办: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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