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0100-2022-00039
- 备注/文号:泉环组〔2022〕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8
中共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刘奋志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2-02-23 09:12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奋志同志任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保留事业身份)(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27日起算。
中共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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