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6-00189
- 备注/文号:泉环保评〔2026〕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2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346J5X2D)、赖俊楠(信用编号:BH003871):
我局在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编制的《福建中科睿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橡胶(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持人:赖俊楠)进行技术审查时,发现报告书编制存在:“未对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芬顿氧化+A/O生化)处理特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论证,未以同类或相同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或工程化实验数据为依据判定措施有效性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的质量问题,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相关规定,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9年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我局于2026年6月2日依法告知你公司及编制主持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将失信记分的事前告知书邮寄送达相关当事人。你公司向我局提交申辩材料,经研究,不予采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编制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编制主持人赖俊楠(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805035350000005,信用编号:BH003871)的失信行为分别给予记分5分。
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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