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6-00108
- 备注/文号:泉环保函〔2026〕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8
答复类型:B类
傅鑫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泉州设立碳捕捉示范工程支持“十五五”减碳目标的建议》(第141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碳捕捉利用示范工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碳捕捉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已推动3个石化行业碳捕捉利用项目落地:一是位于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的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该项目以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实现碳捕集,提纯的二氧化碳大部分作为原料,用于合成碳酸乙烯脂,是我市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项目。2025年,该项目捕集二氧化碳原料气近10万吨,有效固化产生二氧化碳产品约8.3万吨,并以此为原料生产有机原料产品约13.6万吨。二是位于泉港石化园区的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该项目以福建联合石化EOEG装置尾气为原料,通过压缩、催化脱烃、干燥、液化、分离提纯、过冷与储存,生产工业级、焊接级、食品级液态二氧化碳和干冰,是我市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项目。2025年,该项目回收二氧化碳原料气量约8.8万吨,产量约8.4万吨。三是位于泉港石化园区的林德(泉州)二氧化碳有限公司。通过收集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尾气二氧化碳为原料,采用原料气脱硫、变温变压吸附、中压液化、净化提纯等技术,生产液态二氧化碳。2025年,该公司回收原料气量约6.2万吨,产量约5万吨。
二、加强碳捕捉政策支持
我市目前正在编制的《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将“推动石化园区开展氢能应用和碳捕集封存示范”作为“十五五”期间泉州市节能降碳工作的一项重要事项,为碳捕集示范工程提供规划支撑。“规模化、有效益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建设”已纳入节能降碳专项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重点支持范围。
三、创新开展碳足迹认证试点
目前,我市已指导晋江市成功入选国家纺织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城市,择优确定23家企业、33种产品纳入试点范围,创新“工序单耗拆分法”“设计文件反推法”等核算方法,有效破解纺织行业能耗计量难、原料统计难等问题;去年累计培训企业骨干超350人次,推动15家企业初步建立碳管理体系,形成“点—面—链”碳管理新模式;已完成8家企业、8种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及认证机构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已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待核发证书。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在石化、造纸、铸造等领域探索开展碳捕捉利用工程,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支持碳捕捉示范项目建设,同时,推动碳捕捉项目与碳认证体系有效衔接,为我市实现“十五五”减碳目标、出口企业应对国际碳壁垒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全市逐步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体系,持续加快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志雄
联 系 人:刘宇蓝
联系电话:13850700280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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