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6-00104
    • 备注/文号:泉环保评〔2026〕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8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失信记分决定书
    时间:2026-05-19 14:16

    福建省泉州清澈环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4MACQTE9U1U,付居豹(信用编号:BH029757):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在组织2026年1月起审批的环评文件进行梳理审查时,发现你公司负责编制的《福建省日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日晟食品新材料包装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主持人付居豹非你公司全职人员,存在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于202643日依法告知公司及编制主持人付居豹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将失信记分的事前告知书送达相关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申辩,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编制单位福建省泉州清澈环保有限公司及编制主持人付居豹的失信行为分别给予记分5分。

    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5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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