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6-00079
    • 备注/文号:泉环然函〔202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3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6-04-23 19:20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叶壬癸代表提出的《关于培育高能级区域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议》(第1407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服务农业生产现代化、助力粮食安全为目标,坚持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原则,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前提下,通过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协同、推动绿色技术应用,为高能级区域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提供高效、精准的环评审批服务,助力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二、具体措施

    (一)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分类管理,简化审批程序。针对农事服务中心项目类型(如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农机维修点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精准识别环评类别。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污染物排放量小的简易设施(如普通仓储、非规模化烘干房等),指导建设单位豁免环评手续或实行登记表备案(无需审批);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如涉及集中烘干、有机肥加工等可能产生废气、废水的项目),推行“即报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模式,将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 50% 以内。

    (二)强化要素保障协同,破解“落地难”

    衔接用地与环保要求。针对代表提出的“项目用地审核顺畅支持”需求,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用地选址阶段同步核查生态环境敏感区(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冲突情况,提前告知避让要求;对符合用地条件的项目,指导建设单位在土地出让或租赁协议中明确环保责任条款,确保后续建设符合环评要求。

    (三)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鼓励农事服务中心采用绿色技术工艺:推广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生物质锅炉,减少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引导烘干中心配套余热回收装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支持有机肥加工项目采用密闭发酵、生物除臭等技术,降低异味扰民风险。对符合绿色低碳导向的项目,在环评审批中优先支持,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四)强化运营期环境监管,打造清洁环保样板

    我局将指导农事服务中心落实污染防治日常管理要求。指导涉及化肥、农药储存及农机维修等场所,规范采取防渗防流失措施。指导农事服务中心分类处置废弃农机配件、各类包装物等,妥善收集处置废机油、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打造清洁环保的农事服务中心样板。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或牵头部门的统一部署,与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对高能级区域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环评审批中的堵点问题,确保审批服务与项目需求无缝衔接,为培育高能级区域农事服务中心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要素保障。

     

    领导署名:林仁漳

    人:林小坤

    联系电话:22570927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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