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6-00076
- 备注/文号:泉环然函〔202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3
泉环然函〔2026〕1号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颜禧童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迁飞性害虫统防统治的建议》(第1046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建议》精准到位,推动迁飞性害虫防治意义重大
(一)助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防控,守护土壤环境安全
《建议》精准指出小农户分散种植模式下,农药施用不科学、化肥过量施用加剧农业面源污染的突出问题,这也是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推进迁飞性害虫统防统治,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等技术,能够从源头削减化学农药、化肥施用量,是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土壤生态健康、改善流域水质的治本之策。我局将从污染防控与生态保护角度,全力支持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同时,我局持续聚焦土壤源头污染防控,全力筑牢农用地生态安全屏障。积极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常态化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5年下半年已完成安溪、永春、德化等县20家涉重金属采选企业、25座尾矿库、11座金属矿山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推动部分隐患问题整改到位。2026年,我局将从污染防控与生态保护角度,全力支持相关工作落地见效,持续深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从严管控污染物排放,坚决阻断重金属等污染物进入农田渠道,全方位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二)服务乡村生态振兴,支撑农业绿色产业发展
《建议》提出的科学管控农药化肥使用、助力特色农产品打造绿色高端品牌目标,契合乡村生态振兴核心内涵,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通过构建科学绿色防控体系,既能提升病虫害防控实效,更能助力安溪铁观音、永春芦柑等我市特色农产品提升品质与生态价值,为农业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二、聚焦建议举措,全力落实协同配合保障工作
结合《建议》提出的具体措施,我局将立足职能,从以下方面全力配合、主动作为:
(一)协同优化资金投入,筑牢防控硬件基础
支持将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纳入生态环保资金支持范畴。在符合资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申报与资金安排中,优先支持采用“统一监测预警、统一配药施药、统一诱杀防控”统防统治模式,以及应用虫情雷达、智能诱杀等智能化精准绿色防控技术的项目。积极配合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研究探索将生态效益指标纳入防控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可行性。
(二)聚焦绿色防控需求,协同构建精准防控体系
一是强化技术协同支撑。发挥我局在环境监测方面的技术优势,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构建“迁飞监测 - 精准防控 - 效果评估”闭环管理体系,在重点流域、重点农田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农药、化肥残留)监测评估,为防控策略生态效益评估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助力绿色投入品推广。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大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推广力度,在生态环保宣传、农村培训活动中,重点普及绿色农药对保护土壤微生物多样性、维护农田生态平衡、保障生态与农产品安全的重要作用,提升农户认知度与接受度。
(三)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协同推动产才融合发展
支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知识纳入本土农技人才、种植农户培训内容,在农村生态环保宣传、乡村生态振兴培训中,融入绿色植保、科学用药、土壤健康养护等知识,提升从业人员生态环保意识,协同培育 “懂技术、会管理、重生态” 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建立常态化部门联动机制
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会商迁飞性害虫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进展,共享监测数据资源,协同解决跨区域、跨领域生态环保与植保协同问题,凝聚工作合力。
(二)开展协同试点示范创建
建议在安溪、永春等特色农产品主产区,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或片区,联合开展 “绿色统防统治与面源污染协同控制” 集成技术试点,整合部门资源,打造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地环境协同保护的全链条示范样板,总结成熟经验后全市推广。
(三)强化联合监管与宣传引导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农田灌溉水水质管理等领域联合监管,同步开展多形式联合宣传,普及绿色防控对保障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综上,颜禧童代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对推动我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深化乡村生态振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将全力支持、积极配合贵局牵头推进建议办理落实工作。
领导署名:林仁漳
联 系 人:林小坤
联系电话:22570927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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