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6-00046
    • 备注/文号:泉环监测函〔202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30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6-03-30 11:10

    答复类型:A

     

    泉州水利局

    关于系统解决我市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1091号)收悉。经研究,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广大农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进乡村振兴、筑牢生态安全底线的关键保障。我局始终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位推动、系统部署,持续深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健全长效监管体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开展专项调查评估,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系统部署年度评估与整改提升工作,科学研判各水源地环境现状及管理短板。聚焦水源地保护核心要求,开展全覆盖现场踏勘,动态核实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情况;严格对照评估标准逐项核查,深入梳理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同时,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建立专项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实施清单管理、闭环销号,推动水源地环境管理提质增效。

    二是加强水质监测监控,筑牢饮水安全质量防线。健全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网络,形成分层分类的监测体系。将农村“千吨万人”“千人以上”水源地水质监测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明确监测频次与指标。其中,“千吨万人”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千人以上”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通过常态化、规范化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有效预警并处置异常情况。

    三是强化预警与信息公开,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依托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稳步推进规模化农村水源地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目前,已在北高干渠、泗洲水库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关键指标实时监控、数据实时上传。定期分析并编制水质状况报告,依法公开水源地水质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强化全过程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持续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深化问题整改,推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对未完成整改的难点问题,优化措施、压实责任、限时攻坚,确保问题清零。

    二是优化监测体系,强化全流程水质管控与风险预警。持续完善监测网络,严格落实监测频次,在汛期等关键时段加密监测。依托大数据平台,完善水质异常快速预警与响应机制,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应用,追溯污染成因,实施源头防控。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常态化监管基础。推动将水源地年度评估、日常监测等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积极争取资金,提升基层监测与执法能力。紧盯年度目标,稳步提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切实守护好农村饮水安全。

     

    领导署名林志雄

      

    联系电话:28070005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3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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