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6-00044
- 备注/文号:泉环水函〔202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5
答复类型:B类
泉州市资源规划局:
《关于对泉州洛阳古桥片区海域进行清淤治理的建议》(2026421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洛阳古桥作为泉州世遗核心代表性古迹,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与遗产保护事关城市形象与生态安全。我局将立足生态环境监管、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核心职责,全力配合相关工作:
一、配合开展淤积成因科学论证
我局将积极配合开展洛阳古桥海域淤积问题专项调研,依托现有近岸海域监测网络,补充完善海域水质等监测数据,重点分析陆源污染输入对海域淤积的影响,为精准查找淤积成因提供生态环境数据支撑。同时,协同对接科研机构,参与淤积成因及生态影响科学论证,从污染防控、生态平衡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制定科学可行的清淤方案。
二、协同推进红树林保护与生态平衡
严格遵循湿地保护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红树林生长现状调查,科学评估其对海域水动力、淤积及古桥保护的影响。立足生态环境管控职责,建议在保护红树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由林业部门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引导红树林合理生长,避免无序扩张影响区域防洪与水动力条件,助力实现景观恢复、红树林保护与水动力改善的三赢目标。同时,加强红树林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监管,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放,为红树林健康生长与海域生态平衡提供良好环境基础。
三、配合做好清淤与航道打通相关生态保障
针对清淤整治与航道打通工程,我局将提前介入做好生态环境准入服务,指导和配合开展工程环评、海洋倾废等相关工作,明确生态保护要求与污染防控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配合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管,督促落实扬尘控制、船舶污染防治、生态防护等措施,严防施工污染海域环境,为片区文旅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条件。
下一步,我局按职责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障举措,全力配合做好提案办理后续工作,共同守护洛阳古桥世遗价值与周边海域生态环境。
领导署名:郭建华
联 系 人:魏长希
联系电话:13506968271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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