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6-00016
    • 备注/文号:泉环保评〔2026〕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5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失信记分决定书
    时间:2026-02-10 14:10

    福建省河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3531DA0Q)、王立明(信用编号:BH071276):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在受理由你单位负责编制的《泉州立旺食品有限公司软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过程中进行编制规范性检查,发现报告表的编制主持人王立明已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销,经调查核实,王立明不是你单位全职人员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于20251117日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将失信记分的事前告知书邮寄送达相关当事人。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十四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福建省河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登记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省吟村高厝头119号,法定代表人:朱丽华)及编制主持人王立明(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3520240537000000218)的失信行为分别给予记分5分。

    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2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