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5-00123
    • 备注/文号:泉环固管函〔202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500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7-28 14:19

    答复类型:A类

    王森江委员:

    《关于废旧铅酸电池收集处理的建议》(20255005)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城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及废旧铅酸电池收集处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大对居民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一是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我市被列为全国第二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之全国“低碳齐参与”重点联动城市,打造1270家“分类减量门店”,开展44场次“分类快闪秀”活动,组织73场体验官活动,走进9万户家庭推广垃圾分类简易流程,刊发报道66篇宣传周专题。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我局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开展“美丽新福建·青春在行动”和“垃圾分类·家家时尚”等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三是开展培训活动。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活动1026次,提高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四是加强公共场所氛围布置引导。建成33座宣教基地(中心)、3座主题口袋公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近2万处。

    二、完善有害垃圾和废旧铅酸电池收集体系。一是有害垃圾收集体系。我局制定下发《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收运、贮存、处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有害垃圾环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定期调度我市有害垃圾工作情况;加强我市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协调危险废物持证经营企业,积极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泉州市城管局2024年结合中心市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升级改造不符合“十有”要求的分类屋(亭)323座,配套304套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柜或专用箱,累计建成“十有”要求分类屋(亭)1551座,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回收柜或专用箱872套。今年,拟再新增或改造不少于300套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回收柜或专用箱,进一步完善有害垃圾收集体系。二是废铅酸电池收集体系。2024年,我局印发《关于泉州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布局方案(试行)的通知(泉环保规〔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后,涉及小微收集试点布局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地方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筛选方案,并组织遴选,最终确定7家试点单位。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确定的7家小微试点单位多次开展指导帮扶,受生态环境厅委托,省固化中心对7家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评审,7家小微试点单位根据评审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后上报省厅审核。截至目前,7家小微试点单位中,有6家已取得省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也已经生态环境厅审核,于7月17日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截目前,已收集废旧铅酸电池1224.68吨。

    三、设立政府专项资金。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每年均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2024年市本级配套800万元专项资金,今年市本级已配套580万元专项资金,另外部分专项资金将于下半年根据城市管理整治要求研究配套。我局积极推动固废项目申报工作。2024年,我市共向上申报项目17个,入库10个,其中生活垃圾类2个,项目总投资额1.70亿元。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环境监管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废旧铅酸电池收集工作,完善废旧铅酸电池的回收和再生体系。

     

    领导署名:柯晓晖

    人:陈文图

    联系电话:28282089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