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5-00063
    • 备注/文号:泉环固管函〔202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9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418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5-04-14 11:14

    答复类型:B

     

    市城管局

    九三学社泉州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完善建筑垃圾监管体系,促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20254184号)收悉。结合单位职责,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虽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制定《泉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建筑垃圾作为六大领域固体废物中的其中一个板块,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组建市“无废城市”工作专班,设立建筑垃圾治理小组,负责具体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源头管控,提升消纳利用能力,强化再生产品推广,深化全过程闭环管理,促进全市建筑垃圾治理相关指标的完成;督促并指导石狮市实施专项任务;跟踪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职责开展“无废文化”宣传活动。实行定期会商、专题会商工作机制,协调重大事项,部署工作任务,研究突出问题,推进有关工作。

    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3〕15号),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我局依法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城管等部门联合行文《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职责加强建筑垃圾临时贮存场所监管,督促责任人落实污染防治等配套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三、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头我市颗粒物管控快速联动闭环管理机制工作小组相关工作,对建筑垃圾涉及颗粒物管控等问题进行协调处理。2024年,工作小组日常巡查发现30个关于建筑垃圾颗粒物管控问题(含复查),2025以来发现24个关于建筑垃圾未苫盖的问题,并交办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置,推进我市建筑垃圾颗粒物污染问题快速处理。

    四、每年发布泉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其中包括我市建筑垃圾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建筑垃圾主要处理设施情况。此外,积极推动固废项目申报工作,2024年,我市共向上申报项目17个,入库10个,其中建筑垃圾类2个,项目总投资额1.00亿元。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领导署名:林志雄

    人:廖振元

    联系电话:28282089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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