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4-00115
    • 备注/文号:泉环水函〔2024〕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6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500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7-29 16:49

    答复类型B

     

    王福成委员:

    《关于全市内沟河水体整治的提案建议》(20245005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黑臭水体治理总体成效

    2023年东海太湖局、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以及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我市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措施系统、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口整治及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等涉水问题整改,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涉及第三轮中督整改的中心市区552个问题内河排口已完成整治514个(占比93.1%)、39个问题穿堤排口已完成整治29个(占比80.6%);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反馈的36个黑臭问题涉及水体32条,已完成整治28条(占比87.5%);太湖东海局独立调查指出的8条黑臭水体(鲤城1条、丰泽1条、晋江3条、南安3条)均已完成整治。截至2024年6月底,泉州市中心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54.4%,相比2023年底提升了4.6%。进一步加大黑臭水体排查力度,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向县城延伸,全面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对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县城建成区遥感发现的疑似黑臭水体开展调查监测,核实确认17条县城黑臭水体,并移交属地政府,经过近半年的治理,已有1条完成治理并消除黑臭,7条完成初步治理并阶段性消除黑臭。今年5月份,我市开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形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清单,并统筹推进、分批实施33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市先后完成中心市区鲤城南北二路渠、丰泽排洪渠C段、浔美渠、庄任社区水塘和泉港郭厝溪等5条黑臭水体治理。2021年起,组织完成石狮塘头沟、晋江机场沟和南安彭美溪等3条县级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但由于我市城市污水处理存在较大短板、提质增效工作相对滞后,导致污水直排问题突出,2023年太湖东海局独立调查、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以及去年第三轮中督均指出我市城市水体黑臭问题。为加快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解决水体黑臭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系统制定方案。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按照“推动问题一年一年解决,两年大变化、三年初步成功”的工作思路,先后出台立行立改、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2024年大会战和2024-2026年三年攻坚行动等3份文件方案,通过实施管网深度排查、管网病害混接整治、消除空白区、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排口整治提升、局部黑臭治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排水许可证办理等“八个专项行动”,助力提升污水厂处理能力、管网收集能力、泵站转输能力、污水调蓄能力、中水回用能力等“五大能力”。

    2.统筹治理项目。2024年初,我市充分运用城市黑臭水体卫星遥感排查核实及管网深度普查工作成果,策划实施2024至2026年城镇污水治理项目357个(投资额约188亿元)。截至目前,2024年(第一批)能力提升大会战项目共199个,完工21个、在建101个、处于前期77个,完成投资约24.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31.6%。

    3.完善运行机制。抽调市直有关部门、国企业务骨干及行业专家,组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小组,实行“指挥部+属地政府+国企”运转体制,坚持“一周一调度”,形成调度纪要35份、一线调度单22份,下发周报27期、专项通报12份,调度解决事项141项,督促问题整改39个,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

    4.落实要素保障。组织推荐7家全国行业头部设计院、聘请1家专业机构,为各县(市、区)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指导和项目评估等服务,为污水提质增效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同时,出台《全市污水治理资金保障运作方案》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将重点污水治理工程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跟踪管理,完善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提速项目审批。

    5.强化闭环落实。出台《泉州市中心市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及内沟河水质提升工作督办实施方案(试行)》(泉市区提质〔2023〕5号),建立由市指挥部、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委参与的层级督办机制,重点考核、评价并督办污水收集率、进水BOD浓度、管网排查、排口整治、黑臭水体消除等事项,确保责任有效压实、项目有效推进、工作有效落实、效能有效提升。

    (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1.摸清底数。2023年3月,我局会同市城管局、市水利局组建工作专班,指导水务集团及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入河排口排查、监测,建立全市排口“一张图”,移交指挥部及相关责任部门开展溯源整治。2023年8-10月、12月,组织惠安、安溪、永春、德化按照县城建成区规划图及遥感发现的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实际建成区的47条疑似黑臭水体开展排查及调查监测,核实确定县城黑臭水体17条,其中,惠安8条、安溪8条、永春1条、德化0条。

    2.“一河一策”治理。针对17条黑臭水体,惠安县逐条明确存在问题、工程措施、责任分工,并细化各项工程的完成时限;安溪县通过生态环境、城管部门以及乡镇联动,明确牵头单位,逐条统筹开展工程设计、招标和建设工作;永春县仅1条黑臭水体,位于工业园区,由园区管委会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今年3月底前已完成治理,自4月起共开展了7期加密监测,均为无黑臭(氨氮均小于1mg/L)。

    3.持续跟踪治理成效。2024年起,市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并不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核查,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期县城黑臭水体监督性监测。最新一期监测结果表明,17条黑臭水体中已有1条完成治理并稳定消除黑臭(永春1条),7条阶段性消除黑臭(惠安3条、安溪4条)。

    (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统筹推进。组织实施《泉州市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泉政办明传〔2023〕54号),按照“示范带动、分类施策、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工作思路,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试点项目,示范带动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因地制宜,“一水一策”。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污染成因,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2023年完成10条国家监管清单、11条省级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治理水域面积36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额1.89亿元。2024年计划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示范带动23条16.07万平方米省级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截至6月底,10条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任务已全部完工,治理水域面积5.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额8706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资金4500万元。23条省级清单黑臭水体已开工建设22条,累计完成投资额2116万元。三是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当地村庄美丽乡村建设,充分挖掘农村水体景观资源,打造南安丰州桃源河沟河、水头埕边溪、晋江龙湖埭头溪、惠安山霞东坑池塘等一批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示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黑臭水体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在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大黑臭水体治理监管工作力度,会同市城管局定期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水体水质监督性监测、跟踪评估治理成效,确保城市水体按期除黑消臭。同时,严格环境准入和执法监管、推进中水回用并指导补水口设置,推动实现长治久清。

    1.定期开展内沟河水质监督性监测。2018年起,市生态环境局每月组织开展一期晋江感潮河段24个内河入江口水质监测,会同省驻泉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十三五”重点治理的市本级5条黑臭水体实施季度性监督监测,2024年监督性监测范围拓展至包含县级城市所有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监测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公示。2023年起,每季度开展一期中心市区75条内沟河水质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存在问题及时向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同时,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全力配合属地政府整治工作实际需求,在内沟河行政交界面、沟渠交汇断面增设监测点位,指导污染溯源,倒逼污染治理。

    2.加强黑臭水体及排口整治成效核查。在持续跟踪调度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基础上,按照2023年底出台的《泉州市污水收集处理突出问题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针对2023年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反馈的33条水体36个黑臭问题点位、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监督管理局专项调查发现的8条水体23个黑臭问题点位的整治成效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现场核查和水质监测。一季度,组织对2023年排查发现的中心市区552个水质较差排口的整治成效开展全面核查,并对全市所有城市排口按每季度5%开展抽查。抽查、核查发现的问题均通报属地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开展溯源整改。

    3.严格环境准入并常态化执法监管。鉴于内沟河环境容量不足问题,生态环境部门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不再审批废水排放入渠的建设项目,不再受理除城市污水处理厂补水口以外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污染源。同时,市、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采取错时执法、交叉执法、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等排污单位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和服务的通知》,制定《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等,加大资源化利用指导和服务力度,加大对全市2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台账管理、消纳地配套、还林还田管网布置情况等的指导和服务,开展两轮检查指导,累计检查412家次,责令整改193家次,已全部整改到位。

    4.加强审批要素保障。在中心市区污水厂扩建环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等方面持续做好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工作。2023年起,为更好配合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等工作,提前介入阳江、江南、仙石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的设计、排放标准确定及其入河排污口(补水口)选址等,为后续做好环评审批和排污口设置审核提供要素保障。

    5.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居民生态环保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建设美丽中国,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保护内沟河中来,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内沟河管护、内沟河管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通过泉州农业农村信息网、969155农业服务热线、科技下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利用《泉州农情》微信公众号推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倡导农民规范畜禽养殖,做好养殖场所卫生工作,杜绝污水直排,引导全民自觉主动参与保护水体活动,自觉维护身边环境,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您的提案建议为契机,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城市及县城等黑臭水体治理和监管工作,努力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

    一是加快治理工作进度。按照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22〕29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出的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为抓手,加快推进黑臭水体“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实施及治理工程落地,确保年底前中心市区黑臭水体稳定消除,县级城市及县城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达80%和60%,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县城)黑臭水体。

    二是强化治理成效核查。持续定期开展中心市区内河水质全覆盖监测、城市及县城黑臭水体水质监督性监测工作,跟踪评估治理成效。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组织验收评估和公众评议,并纳入河长制加强日常管理。通过无人机、卫星遥感、人工检测等技术手段,不定期抽查排查黑臭水体,发现返黑返臭情况及时通报属地及相关责任部门并限期整改。

    三是定期开展专项行动。我局和市城管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的通知》,拟于7-8月通过资料核查、现场巡查、水质监测、移交督办的方式,对全市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成效开展全面核查,总结工作经验、发现短板弱项、督促问题整改,推动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面落实,实现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

    四是强化源头管控,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等治理工作互促共进、协同治理。因地制宜对水体黑臭的河、塘、沟、渠实施生态岸坡护理,定期清淤疏浚,清除石块木头杂物,拆除非必要水坝水闸,打通断头河渠,疏通“毛细血管”,实现水体水系互连互通,增强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明确农村水体镇、村级责任人,打通河湖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领导署名:郭建华

    人:王伟鹏

    联系电话:22579383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7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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