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4-00077
    • 备注/文号:泉环法函〔202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9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6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5-14 21:03

    答复类型:A

     

    郑东生等4位代表

    《关于提升山美、白濑水库上游水质加大下游补偿上游力度的建议》(12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流域环境治理总体情况

    我市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以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扎实推进全流域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全市39个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14个国控、25个省控)Ⅰ~Ⅲ类水质比例100%,同比持平;Ⅰ-Ⅱ类水质比例51.3%,同比提升5.2%。39个小流域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2.3%,达到考核目标要求;Ⅰ-Ⅱ类水质比例41.0%,同比持平。12个县级以上实际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同比持平;Ⅰ-Ⅱ类水质比例42.4%,同比上升10.4%。山美水库、惠女水库总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

    二、支持永春境内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情况

    (一)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支持永春县情况

    1.流域补偿专项资金规定情况。根据2019年市政府印发《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五份文件的决定》(泉政文〔2019〕51号),由晋江、洛阳江流域下游水资源受益地区财政出资,每年筹措3亿元,其中1亿元分别用于两江上游扶贫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和省属国有林场运转等专项工作,2亿元作为流域补偿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管理),对上游地区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进行补偿。2亿元流域补偿专项资金,其中1亿元为按流域水量水质、用水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因子等三个因素切块分配给上游县(市、区);流域水质达标奖补根据小流域长度及水质达标情况按照补助标准进行奖补(每年约60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每年约4000万元(主要支持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级环保督察需整改的以及跨区域的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等)。

    2.流域补偿资金支持情况。2019-2023年,我市共下达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97717.4万元,扣除按因素切块补助资金以及流域水质达标奖补资金,其中项目补助资金合计19195万元。2019-2023年永春县共获得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合计22645万元,其中项目补助资金按年度分别为3291万元、30万元、2015万元、737.5万元、1854.5万元,合计7928万元,占2019年-2023年全市项目补助资金的41.3%,比例是上游各县(市、区)最高。其中:2019年补助永春县环保基础设施项目2300万元,2021年补助永春县重点流域整治项目(永春大溪桥断面水质提升整治)1500万元,2023年补助永春大溪桥断面水质提升项目1300万元。

    (二)主动指导支持永春县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2019以来,指导支持永春县向上争取资金7375.55万元,其中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1800万元,支持永春东关桥断面水质提升等项目,省级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资金2429.55万元;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219万元,支持永春东关桥断面水质提升项目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27万元,补助晋江流域(横口乡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三、资金项目支持措施

    (一)启动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修订

    2024年,市里将进一步修订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拟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强化“资金跟随项目走”和“集中财力办大事”,鼓励县级积极谋划系统性、流域性的治理项目,保证流域补偿资金确实用于流域保护,推动上游水资源保护工作。在修订过程中,市里将充分考虑吸收您们4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永春县提出的修改意见。

    (二)将把山美、白濑水库等上游重要水源地保护纳入市级水环境治理的项目盘子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编制“‘两江一湾’美丽河湖(海湾)建设相关规划方案”,以两江一湾(两江:晋江、洛阳江,一湾:泉州湾)为重点,从“上下游、左右岸”整体打造清新流域生态样板,强化水系连通、陆海统筹,构建溪-涌-河-江-海多层次水生态格局,建设“生命河、生活河、生态河”的美丽幸福河湖。目前永春桃溪段已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分别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优秀案例。同时将把山美、白濑水库等上游重要水源地保护纳入相关规划方案,系统性开展治理,并积极争取将规划的项目列入省级、国家项目盘子,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保护资金支持。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鼓励支持永春县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以问题为导向,高质量谋划区域性、流域性项目,积极申报中央、省级、市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加强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入库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庆梅

    人:黄小辉

    联系电话:22599805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5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