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4-00076
- 备注/文号:泉环保函〔2024〕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1
答复类型:B类
吴文露代表:
《关于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第10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概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我局按照属地主责、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市场运作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建设。2021年、2022年、2023年,全市分别新增完成190个、285个和400个村庄污水提升治理,累计新增建设(改造)污水处理站110座、提升泵站106座、建设污水主干管1400公里、支管接户管2980公里,大幅度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采纳建议提升治理实效
您在《建议》中提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稳步建设增量,注重整修改造盘活存量,建管并重强化运维,多元筹资保障投入,宣传发动共建共享等很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吸收采纳,付诸实施。
(一)制定方案,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推进。市农污办印发实施《泉州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泉农污提升办〔2024〕2号),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350个以上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其中101个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纳入省级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推进,其中洛江区5个、泉港区10个、晋江市15个、南安市26个、惠安县15个、安溪县15个、永春县10个、德化县5个。
(二)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治理技术路线。指导各县(市、区)充分考虑村庄不同区位条件、地形地貌、人口集聚程度、污水产生量等因素,立足农村、因村制宜,合理选择治理技术路线,能纳厂的纳厂,能分散就分散管控。鼓励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修缮村庄排水沟渠收集污水,利用废弃坑塘改造为氧化塘,氧化塘尾水经人工湿地、土壤渗滤后资源化利用,打造经济适用、自然生态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尽可能减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避免浪费、减少建设和运维管理成本。
(三)分类评估,实施存量设施修复改造。组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站巡查,建立非正常运行污水站清单。根据场站实际情况,分别采取设备整修、提升改造、完善管网、撤并退役等方式,分类分批限期处置,盘活存量消除污水站闲置“晒太阳”现象。
(四)强化运维,发挥设施治污效益。推行第三方机构运维模式,促进设施运维朝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目前,我市已分批次移交第三方专业公司运维管理污水处理站775座。指导各县(市、区)善用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实时监控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量、设备运行状态、用电量、动力设备(水泵、风机等)运行状态,及时预警、及时整修,提高设施稳定运行率。
(五)多元筹资,保障治理投入。2024年,我市已争取到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5755万元,已分解下达相关县(市、区)。市级财政将统筹安排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按照纳厂和集中技术路线(治理类)完成提升治理验收的村庄每村奖补20万元、分散技术路线(管控类)完成提升治理验收的村庄每村奖补5万元的标准切块分配给相关县(市、区)。指导各地统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资金、市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配套补助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补充项目资本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
(六)共建共享,营造良好治理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村干部带头作用,协调解决好管道敷设过程矛盾纠纷。做细宣传引导工作,提高村民环境意识,从“要我治”转变为“我要治”。鼓励村民参与和监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将群众意见纳入项目设计等考量,实现良性互动共建家园。设立项目监督电话,方便村民参与项目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协商、及时解决,群策群力,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仁漳
经办人员:施汉阳、范淑芬
联系电话:22579348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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