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4-00071
    • 备注/文号:泉环评函〔2024〕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30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101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04-30 20:23

    答复类型:A

     

    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破局泉州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痛点的建议》(2024101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促进石化化工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万亿支柱产业的实施意见(闽发改规〔2022〕7号)文中“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化学原料药产业集群”提出:“围绕‘化工原理-医药中间体-原料药-药物制剂’产业链条,依托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江阴原料药集中区、邵武金塘工业园区、莆田市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明溪县工业集中区、浦城浦潭生物专业园(化工集中区)、漳州高新区等产业集中区,重点发展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化学创新药生产项目”。因此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定位为可发展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化学创新药生产项目的园区。

    根据《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新建、扩建、搬迁的化学原料药和生物生化制品建设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时,应进行园区规划并委托编制规划环评。我局依法对报送的产业园规划环评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园区予以确定。

     

    领导署名:林仁漳

    人:陈文图

    联系电话:22132238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4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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