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4-00058
- 备注/文号:泉环保函〔202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9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501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04-20 19:55
答复类型:B 类
市城管局:
《关于加快我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建设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2024501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将建筑垃圾作为六大领域固体废物中的其中一个板块,纳入《泉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泉政办〔2024〕5号),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设立“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增强消纳能力和利用价值”专章,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升消纳利用能力、深化全程闭环管理和研发推广再生产品4个方面提出11项“无废城市”建筑垃圾领域建设任务;二是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等3个指标纳入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三是结合区域实际设计“建筑垃圾循环化利用——破解‘垃圾围城’新难题”专项任务,结合石狮市全市建筑垃圾收处现状,探索“建筑垃圾循环产业”发展的新模式,以期打造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领域亮点工程。
领导署名:林志雄
联系人:黄伟峰
联系电话:0595-28282089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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