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3-00135
    • 备注/文号:泉环保评〔2023〕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9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文件审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10-11 14:53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对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C5NRHJ6D)编制环评文件审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在对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专质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消防设备及配件1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审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与《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环境保护条例》、《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附录D的符合性分析;

    2.消防设备的产品种类与发改备案内容不一致,原辅料的理化性质遗漏,需完善水平衡图;

    3.涉及铸造,未根据南安市政府文件要求提交省级铸造协会意见;

    4.废水产污环节不完整,填充气体、清洗液前后不一致;

    5.挤出-吹塑产污系数、水带生产线产污系数选取错误、导致涉及的产排量估算不合理,遗漏复合废气产排情况,衬套废气及措施分析不到位;

    6.生产废水循环回用可行分析不到位,区域管网建设情况调查不清楚;

    7.危废更换周期前后不一致,危废管理措施未按照2023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编制;

    8.风险识别不完整,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分析不到位。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8月29日依法告知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编制主持人张立臣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于9月1日将失信记分的事前告知书送达相关当事人。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编制主持人张立臣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编制单位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编制主持人张立臣(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6352323505230293,信用编号:BH059475)的失信行为分别给予记分5分。

    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