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3-00084
    • 备注/文号:泉环水函〔202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8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1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01 11:07

    答复类型:D类

     

    杨宝贵代表:

    《关于九溪村位于石壁水库上游的水资源保护有关问题的意见建议》(第1313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水利局、财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石壁水库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概况

    石壁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集防洪、供水等功能为一体的重要中型水库,于1955年12月27日动工兴建。在晋江、南安两市数万名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于1957年深秋正式竣工通水,并于1965-1966年完成扩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库功能也逐渐从以灌溉为主转为以供水为主,目前担负着南安市水头镇和石井镇、晋江市安海镇和内坑镇的生活、工业供水以及11万亩耕地的灌溉任务,同时还保护着下游50余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324国道、福厦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安平桥等重要建筑的安全。

    鉴于石壁水库直接向南安实康水务有限公司和泉州安平供水有限公司供应原水,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管理、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保障饮用水安全,2007年11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划定石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水头镇等20个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7〕404号),石壁水库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石壁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以及库区上游水域及其两侧外延100米范围陆域(泉州市辖区以外范围除外);二级保护区范围为石壁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泉州市辖区以外范围和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助力保护区及其影响区域乡村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部分开发利用行为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局和市水利局在依法开展保护区保护管理的同时,积极商市财政局持续通过资金补助帮扶的方式,力所能及的助力受影响村庄的乡村建设工作。2020年以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累计下达石壁水库所在的大盈溪流域治理专项资金2556万元,助力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提升改善2020年,我局结合“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下达资金100万元,支持库区上游九溪村、曙光村、洪岭村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路桥应急防护设施。石壁水库管理处也克服旱情水位较低、收不抵支的不利因素,每年出资开展星辉小学助学活动;2020年出资6000元对九溪村、曙光村、曾岭村进行结对帮扶。同时,协助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当地农村环境整治和水利设施建设工作:2016年争取110万元,支持曙光村、九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及水利设施建设;2020年争取279万元,支持曙光村和坂头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曙光村约218亩农村灌溉设施建设;2022年补助九溪村板洋溪农田下河道修复和堤岸提升工程20万元,补助九溪—曙光村段安全生态水系项目96万元等等。

    三、关于石壁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88-2018)有关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流程如下:一是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提出划定或调整方案,向市级人民政府提出审查申请;二是由市政府主持或指定牵头部门组织市级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城管)、资源规划、卫健等市直部门开展会审后,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批复申请;三是由省政府主持或指定牵头部门组织各相关省直部门开展二次会审,最终由省政府批复。

    南安市2019年提出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意向,我局就及时会同南安生态环境局,组织技术单位和专家对保护区划定合理性进行现场踏勘评估。2021年收到时任市人大潘瑞意代表的建议后,我局又于5月中旬组织技术单位和专家再次现场评估。两次评估结果均认为,现行石壁水库保护区划定范围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88-2018)要求,若缩小保护区范围,将不利于石壁水库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也无法及时有效防控可能影响供水安全的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因此,基于石壁水库周边环境现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暂不具备法理性和可行性。

    2020年,我局实施石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通过精准测绘手段,对之前较为模糊的保护区范围进行科学确界。通过勘界,缩减一级保护区面积0.12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1.28平方公里。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着力破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民生需求保障之间的矛盾。一是持续通过政策或资金帮扶的方式,助力受影响村庄的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指导镇、村规范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行为,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从法律、政策和技术规范入手,寻求通过截污和保护隔离工程的建设,以改善汇水区域环境状况。在环境状况达到保护区调整条件基础上,积极指导属地政府按程序启动保护区调整事宜。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郭建华

    人:王伟鹏

    联系电话:22579383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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