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3-00083
    • 备注/文号:泉环水函〔2023〕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7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01 09:18

    答复类型:B

     

    陈长泰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蓝色安海湾”建设的建议》(第1283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海湾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合力推动下,我市针对安海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实施了一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如投入资金10多亿元正在实施晋江、南安沿海地区2个污水深海排放工程;开展安海湾互花米草攻坚治理,完成除治互花米草180多公顷;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拆除水头片区违法填海面积280.05亩。通过前期治理,安海湾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监测数据表明,2020-2022年,安海湾主要污染物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浓度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2022年水质由2019年的劣四类提升到二类,达到优良水质标准。虽然近年安海湾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安海湾由于自身区位特殊,伴随晋江、南安两地经济快速发展,先天不足,后天失养,受各种客观因素叠加影响,水质仍然不稳定,生态依然较为脆弱,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为回应上级领导关注、社会各界关心和人民群众期盼,进一步推进安海湾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2022年4月20日市政府蔡天守副市长带队现场调研安海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在南安市石井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安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工作,形成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27 号)。目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方案和规划编制情况。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27 号)精神,2022年9月我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工信、财政、资源规划、水利、海洋渔业等部门及晋江、南安两地政府组成工作专班,并成立了局内部工作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安海湾“美丽海湾”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11月,《方案》和《规划》(初稿)完成编制;在组织相关单位多次会商,并2次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2023年2月,《方案》和《规划》(评审稿)通过专家技术评审。2023年3月16日,市政府蔡天守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对《方案》和《规划》(研究稿)进行专题研究,并部署推进下一步工作,形成市环委办《专题会议纪要》(〔2023〕1号)。

    (二)项目策划和实施情况。《方案》和《规划》(研究稿)围绕到2030年将安海湾建成“美丽海湾”的目标,涉及水、海洋、生态等多个环境要素,包含生活污水、海漂垃圾、入海排污口治理、生态修复等多项任务,分近期、中期、远期,系统谋划生成截污控源、生态修复、岸线提升、机制建设等4大类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共53个,预估总投资额33.18亿元(其中18.35亿元为在建或已规划项目,如晋江、南安2个污水深海排放工程;14.83亿元为新策划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一期(2023年)工程先实施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关联性强、成熟度高的项目5个(其中晋江2个,南安3个;总投资6.74亿元),目前5个项目晋江、南安两地正按时序抓紧推进中。

    (三)组织和资金保障情况。一是组织保障。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市级层面,由泉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海湾“美丽海湾”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监测评估、资金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县级层面,晋江、南安两地分别成立项目指挥部,统筹推进本区域“美丽海湾”建设工作。二是资金保障。一期工程5个项目总投资6.74亿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2.28亿元(含已获批专项债2亿元),其余0.28亿元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企业投入3.46亿元,由国企通过项目包装融资;此外,一期工程2022年3月4日参加首批省级生态环境综合性专项资金项目竞争性评审,以综合评分第一的好成绩通过评审,预计可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补助0.5亿元。其余工程项目,按照分期分批分步实施的原则,将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以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将安海湾建设成“水清滩净、人海和谐、渔鸥翔集”的美丽海湾目标,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27 号)和市环委办《专题会议纪要》(〔2023〕1 号)精神,会同市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晋江、石狮两地重点推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方案》和《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提请市政府审定印发实施。二是做好《方案》和《规划》实施的督促指导,立足地方财力和轻重缓急,按照“十四五”期间优先完成截污控源项目,“十五五”期间再行实施整体岸线修复及景观提升的原则,每年下达具体年度任务和项目清单。三是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晋江、南安两地的业务指导,协助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探索采用EOD等“项目+”投融资运作模式,一体化推进安海湾生态环境治理与南翼新区开发建设,推动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郭建华

    人:吴志坚

    联系电话:22579383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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